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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发布今年小学报名、小升初政策! 5月15日前划定学区!

经济导报记者 孙罗南

济南市教育局网站4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济南市教育局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优化招生工作流程,提前公布招生方案——2021年5月15日前,各区县制定本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经市教育局备案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报名网址(手机客户端)、咨询电话,并就相关政策做好宣传、解读和释疑工作。

通知要求,严格各项招生政策。坚持控制班额招生。各区县要持续扩充城镇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加大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落实好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求。有条件的学校按照起始年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所有年级严禁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

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各区县要通过比对分析辖区内在园幼儿、在校小学生、户籍及常住外来人口适龄儿童数等多种因素,认真测算域内适龄入学人口数量,科学划定学校招生片区范围。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招生片区范围确需调整的,要根据办学实际、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建议,综合研判分析,制定工作方案预案;调整方案形成后,要尽早向社会公开发布,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要继续严格执行“零择校”“零择班”相关政策,严禁违反规定招生。

严格落实免试要求。小学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初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片入学或按照整体对口直升办法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组织报名和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招揽生源。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统筹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办好乡村学校,让农村学生安心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须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审批确定的招生范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跨区域、超范围、超计划招生,不得掐尖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与掐尖招生有关的相关信息。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随机派位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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