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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周三次校园安全事件的反思和建议

校园,传承着社会的文明,校园,营造着学生的健康和快乐,播种孩子们美好的希望。原本让大家放心的地方,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山东三次爆发校园安全类舆情事故,涉及山东滕州和汶上两个县城。先是4月19日汶上、滕州两地同时出现校园欺凌舆情,继而是4月22日汶上一中某学生溺水身亡,三次事件均引发了强大的网络流量和围观。如何加强校园安全治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再次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

一、回顾三起校园安全事件

按照滕州警方通报,4月6日,滕州15岁无业人员杨某某纠集他人对某中学14岁学生陈某某在校外进行围殴。滕州市公安局荆河派出所当日接警后,第一时间进行查处,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某等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直接4月18日,全社会都不知道这则校园欺凌事件,而第二天的一则群殴少年视频在枣庄朋友圈疯狂转发,彻底揭开了学生陈某某被殴打的真相。

无独有偶,汶上校园欺凌则是发生在4月8日,汶上县第一实验中学14岁女生渠某纠集其他三名女生在校外对本校15岁女生高某进行施暴。4月9日,校方接到家长反映后组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学校将涉事学生及家长召集到学校接受处理。双方家长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打人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此时,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事情在4月19日引发全社会强烈关注的原因是拍摄者徐某的一则视频被广泛转发。

4月22日上午,汶上一中某学生溺水身亡的视频被转发至网络,再次引发汶上网民高度关注,由于校园欺凌事件舆情还未消退,各种猜测遍布网络,民间舆论存在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直至下午三时,疑似济宁主管部门官方通报的红头文件流传网络,迅速平息了猜测和谣言。据材料显示,4月21日早上,汶上一中某学生家长为其子向学校请假外出,下午学校发现该生未归,随即询问家长,家长回复继续请假。4月22日早上,家长发现孩子未回通报学校,后有人发现在城区某湖溺水身亡。汶上紧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件深入调查。

二、对校园安全事件的几点建议

1、要综合协调、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与公众期望相比,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等问题,易使公众产生误解或质疑,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

早在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意见》明确各地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对校园安全事件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反观滕州和汶上的校园欺凌事件,均没有做到“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然“心存侥幸”, 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造成“主流声音缺失、缺位”,直到事件被推至网络,形成舆情才被动的解疑释惑,澄清事实。而汶上一中学生溺水事件则是因一篇网络流传的通报形成了 “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的局面。但是不是汶上主管部门主动发布的尚不得知,无论这篇通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发布,此“通报”都成为平息舆论的可圈可点之处。

2、健全联动机制,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防控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及早发现、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行为,对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要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要健全联动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应急处置方面的协作,加强视频监控、紧急报警装置等物防技防方面的对接合作。明确安全是办学的底线,对校园安全要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责任。探索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理。

4月6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教育部拟规定学校不得隐瞒严重欺凌行为”“学校应建立对欺凌的零容忍机制”等话题引起热议。回顾滕州、汶上两起校园欺凌事件,学校和当地主管部门是否建立防控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的情况?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是否建立了“联动机制”?

3、舆情回应要“快速、真实、真诚”

随着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崛起,舆情事件在短短数小时内便有可能发酵为重大舆情危机。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

4月19日上午,在网上疯传的汶上校园欺凌视频中有一男子提及“济宁十七中”关键词语,造成原名为“济宁十七中”的济宁运河实验中学紧急出来辟谣,而事发单位汶上县第一实验中学的通报直到晚上22时才发布。通报的“慢回应”造成谣言四起,极大的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形象。

舆情回应中切忌“假面沟通”, “假面沟通”是指有关部门在信息沟通与回应中避谈核心问题,仅满足于走形式,大谈“我做了什么”,却不回答“公众关心什么”,回应的内容无法满足舆论对于信息的需求。这种回避实质问题的作法会导致网络谣言和“阴谋论”大量滋生,从而备受舆论诟病。

滕州、汶上两则校园欺凌事件均涉及未成年人,但在通报中,滕州是公安机关对施暴者依法进行了行政拘留,而汶上则是学校处理意见:留校察看。

校园欺凌,民众更想看到政府对于行为人员的惩戒,以警示和训诫跟随者和模仿者,达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从跟帖评论分析看,网民更认可滕州的处理结果,而汶上的通报则是备受争议。从汶上通报中看,执法者缺位,施暴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再看汶上一中学生溺水事件的“网传通报”,及时认定事实,还原了事情脉络,满足了民众对信息的需求。

校园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全社会人人参与、共同关注的工程,因此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就显的尤为重要。在发展中,政府无疑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强大后盾,政府这只盾编织的越牢固,校园也就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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