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高新区2021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出炉
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
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广大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公开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是高新区的惯例,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确保我区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为更好地使家长、学生和社会及时了解今年相关政策、规定。下面,就招生政策进行以下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随着城区规模扩大,有入学需求的适龄人口数量迅速增加。近年来,在城市大开发、大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城区周边乡镇、街道甚至其他县(市区)的一些群众,为了追求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选择到主城区购房安居,还有不少农村青壮年进城经商、务工、创业,造成主城区常住人口规模迅速膨胀,适龄儿童、青少年学生数量急剧增多,一度造成城区中小学大班额、超规模问题非常突出。
为解决大班额问题、维护义务教育招生秩序,近几年,高新区管委会投资近4亿元用于学校建设,办学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新建了实验中学、天津路小学、深圳路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5处中小学。同时,我们完成了农村学校全面改薄“工程”和信息化建设。现在所有农村学校信息电教器材的配备和塑胶跑道、实验室、仪器室、微机室、图书室、音乐教室,少年宫等附属设施的标准化建设已通过教育均衡县验收。同步课堂实现了全覆盖并且完成了升级改造,完成了教育城域网升级改造,满足了同步课堂、同步教研教学工作需要,城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二、政策出台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1〕19号)等文件要求,立足我区实际,结合我区近年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情况,研究制定了我区今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三、招生报名所需材料
1.2021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分为四类:
(1)高新区片区内户籍子女。
(2)高新区户籍随迁子女,有房产。
(3)非高新区户籍随迁子女,有居住证和房产。
(4)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租房居住。
提供审核材料内容:
(1)类:小学提供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初中提供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非山东省学籍需提供小学六年级毕业证或学籍证明。
(2)类:除需要提供(1)类所有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购房发票,并且房产已交付使用)
城区经商类提供材料:1年以上的高新区城区工商营业执照,并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如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门市租赁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证。
城区务工类提供材料:1年以上的高新区城区正式劳动合同证明和职工养老保险交纳凭证。
外地来高新区农村中小学就读的,需提供相应农村经商务工证明材料。
(3)类:除需要提供(2)类所有材料外,还需要提供1年以上居住证。
(4)类:除需要提供(1)类所有材料和(2)类经商务工材料外,还需要提供1年以上居住证(仅限非高新区户籍)、1年以上片内房屋租赁合同,并提供房主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
以上各项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
2.材料要求说明
(1)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网上报名时间 (7月26日)结束之前有效。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 要求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要满一年。
(3)为全面实现网上招生审核,凡是租房居住的,2022年开始, 入学时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经建设管理部备案的租房证明。
四、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
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区教体分局积极协调大数据、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等部门,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全区义务教育招生“一键入学”新模式。
2021年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 7月20日—8月10日。
8月25日前,各招生学校将纸质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招生名单,报区教体分局管理科审核备案。
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7月20日—26日)
小学招生报名:7月20日—26日。
初中招生报名:7月22日—26日。
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的以外,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上交纸质材料等,确保今年全部实现网上报名。如果孩子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可以直接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点学校咨询并网上报名。
为逐步实现招生平台和省市政务平台的对接,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平台注册登录时,必须如实填写符合入学条件的监护人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注册登陆时不能填写子女信息)。
报名时一般不再要求家长选择学校。2021年将根据监护人信息,通过大数据查找并审核子女入学条件,自动匹配就读学校。
无法自动匹配成功的,只可选取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
根据聊城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易入学”系统建设的通知》(聊教体发〔2021〕4号)精神,2021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实行“一网通办”。家长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 “我的聊城”APP,完成注册和实人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 “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或使用“我的聊城”APP扫码登录,后续在电脑浏览器上进行信息采集。
(二)材料审核阶段(7月27日—8月3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7月27日—28日)
教体分局和学校通过网上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材料复核(7月29日—31日)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上传证明材料的,要求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在7月30日之前,送交到各报名点学校,先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管委会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总协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安排专门负责人员协助区教体分局审核相关材料。
3.材料信息补录(8月1日—3日)
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要立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由片区内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登记,并由学校在网上补录信息。只有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才可以参与学校下一步的录取工作。
4.优抚对象材料审核。7月27日—28日将相关材料送交区教体分局管理科;7月29日—30日区教体局到相关部门核验材料; 8月1日公示审核结果,审核合格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4日—8日)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区教体分局指导下进行网上录取。
1.公办学校录取(8月4日—8日)
公办学校采取 单校划片、联合划片、调剂录取3种方式。
(1)单校划片
实验小学和第二实验小学以外的公办学校招生首先采取单校划片(一所学校划定一个片区)方式,按照材料审核的四类依次录取。
同类情况,按照户口迁移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凡是符合入学条件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要全部录取。
(2)联合划片
(1)实验小学和第二实验小学实行联合划片
两所学校将同时按照材料审核的四类条件依次录取。即当第一类情况出现其中任何一个学校超出计划的情况时,将根据户口迁移时间调剂到另一所学校。其它类条件依次类推。
如联片招生依次录取的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两校招生计划时,将根据户口迁移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将这部分学生调剂到联合划片中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其它学校就读。
(2)实验中学和文轩中学联合划片
当单校划片招生依次录取的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本校招生计划时,将根据户口迁移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将这部分学生调剂到联合划片中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其它学校就读。
(3)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天津路小学和深圳路小学联合划片
当实验小学和第二实验小学联合划片招生或天津路小学和深圳路小学单校划片招生依次录取的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本校招生计划时,将根据户口迁移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将这部分学生调剂到联合划片中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其它学校就读。
(3)统筹调剂录取
当以上两种录取方式仍不能满足符合我区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就读需求时(经教体分局审核),将根据户口迁移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将剩余学生统筹协调安排到招生计划不足的其他学校。
2.民办学校严格按照规定方式录取(8月4日—6日)
民办学校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录取并公示。民办学校要按照招生范围和条件,严格审核入学证明材料。凡是审核后符合我区入学条件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要全部录取;对于审核后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体分局统一组织,公证处作公证,并邀请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并即时向社会公开派位结果。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
凡是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2日内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内公办学校直接进行报名审核,按政策规定参与公办学校招生录取。
3.公示录取结果(8月9日—10日)
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
五、招生咨询电话
2021年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