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工作措施,着力提升全市学校应对洪涝灾害的综合能力,有效预防学生溺水死亡事件发生,切实保障校园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日照市委教育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防汛及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日教工委字〔2021〕16号),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部门和学校迅速行动起来,按照防汛和防溺水有关工作要求,做好预防管理、安全教育、联防联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通知》提出了哪些具体的工作要求?一起来看!
一
高度重视,全力做好学校防汛工作
(一)未雨绸缪,夯实防汛工作责任。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防大汛、抢大险意识,立足于抓早、抓实、抓好,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队伍到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汛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二)认真排查,确保学校安全度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结合省、市大排查大整治要求,及时查找并排除可能因洪汛造成的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对学校校舍、厕所、围墙、附属建筑物及排水沟渠认真排查,山区学校还要密切关注地质变化征兆,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或不能防范特大暴雨的校舍,要及时上报,确保校园安全。孩子在水中时,无论是在泳池中、澡盆里,还是在开放性的水域中,大人不要自己看书或玩手机,因为溺水可能随时发生,且过程很快。
(三)注重防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应急、气象、国土等部门联系,及时了解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风险和暴雨洪水等信息,并向所辖学校发布相关信息。学校要针对汛期容易出现的大雨、雷电、高温等极端天气,建立健全安全预警体系,完善防范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有效防止和减轻灾害损失。要切实加强防汛安全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备足、备齐各类防汛物资,增强快速反应和抢险救灾能力。
(四)加强值守,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确保信息畅通。要建立学校安全日报告制度,随时掌握汛期动态,一旦发生险情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坚决杜绝发生信息漏报、误报和瞒报现象。
二
多措并举,严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一)切实增强做好学校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夏季是学生溺水事件易发高发期,溺水伤亡是危害学生安全的“头号杀手”。各学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计划地开展教育防范工作。
(二)全面夯实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基础。各学校要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紧盯关键防控措施,确保宣传教育不断档,将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宣传到每一位家长。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学会科学合理的应急、救助、报警方法。
充分利用“山东省学校安全在线”平台的“同心防溺水”知识专栏,组织各学校广泛动员师生、家长积极参与防溺水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按要求完成“防溺水安全知识在线答题”活动。此活动参与人数及答题成绩等情况,将纳入区县年度平安校园建设考评内容。同时,各学校要在放假前组织防溺水安全知识书面测试,对成绩达不到90分的同学,要再次组织防溺水安全教育,切实提高防溺水意识。
(三)加强重点危险水域管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落实行业责任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河道、山塘、水库、水坝、沟渠、溪流、海边、洞坑、废弃矿井等进行全面排查和不定期巡查,确保每片水域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求救电话等设施全部设置到位,确保每片水域有人看、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共同维护好校园和学生安全。
(四)要紧盯重点学生群体。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关注农村中小学生以及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健全关爱措施,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制止、报告机制。
(五)严格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学校要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家委会、微信群等方式明确到事、具体到人,紧盯学生上学、放学和周末、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督促家长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形成齐抓共管、家校联防的工作格局,确保家校联系不掉线。要认真落实好《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确保将信件发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
(六)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防溺水工作情况纳入学校督导评价,学校要纳入对教职工工作考评,并作为学校、校长、教职工评优评先先决条件。要加大防溺水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预防溺水职责不认真、部署预防溺水工作不及时,造成重大溺水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日照市委教育工委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