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客户端7月2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苗春雷通讯员魏俊刘佳文摄影报道)7月21日,“全国财税法学师资研修班”在山东工商学院东校区学术会堂举行开班式。
开班式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熊伟教授主持,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李树忠、山东工商学院副校长刘冰出席并致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存捧、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以视频方式进行了致辞。176名财税法学教师及博士生,以及20余名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了本期研修班学习。
熊伟教授指出,“全国财税法学师资研修班”是在财税法学被提升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背景下举办的,本次研修班内容丰富,既有理论学习,也有实务讨论;研修形式多样,除财税法教学研讨、示范课程外,还有专题讲授、实务沙龙、学员论坛等。希望学员珍惜学习机会,积极参与各项研修课程与活动,借此提升自身科研与教学水平。
李树忠秘书长在致辞中首先阐述了财税法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解读了财税法学在2018年纳入二类核心课程后对师资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指出了加强财税法学师资队伍培训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致辞中,他重点结合新文科建设背景,介绍了新文科建设的丰富内涵,提出不仅要在学术研究方面,更应以核心课程为中心在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教材建设等多方面进行拓展,以适应新文科建设的要求。
李存捧主任通过视频首先对本次研修班的顺利开班表示热烈祝贺,并结合本次研究班的主题,就G20达成的所得税低税率新共识对我国财税法产生的影响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刘剑文会长在致辞中指出,财税法师资研修班的举办旨在打造高水平的财税法学师资队伍,提高财税法学师资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有利于财税法学人才培养。在两个一百年交汇的特殊时期,以所得税法作为主题举办本期研修班,意义特别重大,这是与我国税制改革逐渐降低间接税比重、提升直接税的比重的趋势相一致。在新的一百年开启之际,希望研修班为我国财税法治建设和财税法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做出应有贡献。
刘冰副校长代表承办方对参加本期研修班的专家、学员表达了感谢与欢迎,并介绍了山东工商学院和法学院的基本情况,阐述了财税法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及加强财税师资队伍培训的重要意义。
研修班是为适应财税法学核心课程建设的需要,提升全国财税法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由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全国法学教师培训基地办公室、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共同举办。从2018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期,本期研修班由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承办、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云南大学法学院、财和税(北京)信息技术公司协办,研修主题为“所得税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