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为充分应对当前疫情发展形势,确保全市广大师生安全,经研究决定,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幼儿园应在1月15日(腊月十三)前安排学生放假离校,普通高中(含中职学校)学校1月20日(腊月十八)前放假离校。2月17日(正月十七)全市中小学正式开学,正式开学前不安排学生返校。
二、有关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风险意识
目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人群持续增加。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不断完善校园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坚决守好教育系统疫情防线。
2
做好行程管理,有序组织离校
根据学生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情况,分类建立离校学生档案,按照“分批有序、错时错峰”的原则组织学生离校,提醒返乡师生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尽可能不从中高风险地区转乘。学校所在地或学生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为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师生,可暂缓返乡。
3
严格校园管理,暂缓学校开放
为坚决守好学校疫情防控安全底线,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自1月11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暂停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各单位(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网站、学校公示牌等方式发布暂停公告,向社会明确告知暂停开放原因,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相关事项的解释工作。
4
加强假期监管,规范办学行为
严格落实考试管理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强制学生假期返校、参加辅导班等违规办学行为的发生。各县区教体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公开违规办学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5
强化过程监管,巩固“双减”成果
各县区要密切关注省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本县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可暂停线下聚集性培训业务。要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果,坚决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假期停课的要求,畅通举报渠道,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对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暂停培训活动。
6
控制作业总量,丰富假期生活
坚持五育并举,不断丰富寒假主题教育活动,鼓励以线上为主,开展关注时政、服务社区等公益社会实践活动,倡树文明、生态、健康的社会风尚。严格控制寒假书面作业总量,鼓励布置探究性和实践性作业,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坚持规律作息、锻炼健康体魄、培养广泛兴趣、参加社会实践、分担家务劳动,同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重点群体学生关心关爱,积极开展帮扶关爱行动。
7
广泛宣传引导,提前谋划开学
各县区、各学校要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广大师生、家长,合理规划假期生活,非必要不离临、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不参加任何聚会,原则上不得跨市流动,假期期间确需出市的师生要向所在学校(单位)报备,同时统筹谋划春季学期教育教学、校园安全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等准备工作,确保假期与春季开学的有序衔接。
临沂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