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发布
《关于全环境育人实验区和
规范校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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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环境育人实验区和规范校名单的
公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全环境育人实验区和规范校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69号)要求,经市县推荐、专家评审、省级审核,拟认定淄博市等20个单位为全环境育人实验区、济南市辅仁学校等100所学校为全环境育人规范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2月7日至2月1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基础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2月7日
全环境育人实验区和规范校
拟认定名单(临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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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环境育人实验区
临沂市兰山区
实验任务方向:学校办学质量评价
全环境育人规范校
市直属临沂朴园小学
罗庄区临沂第八实验小学
沂水县沂水县实验小学
市直属临沂第三十五中学
沂南县沂南县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
兰山区临沂第九中学
平邑县平邑县保太镇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