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泰安市教育局发布
泰安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71号)和《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泰教函〔2021〕113号),经学校申请、县级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拟向省教育厅推荐泰安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36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