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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 淄博市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

记者樊舒瑜

5月7日,淄博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和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求,加快推进城镇在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并投入使用,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不反弹。有条件的区县和学校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通知》指出,各区县要通过比对分析辖区内在园幼儿、在校小学生、户籍及常住外来人口适龄儿童数等多种因素,完成分片区适龄儿童就学需求测算。科学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合理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或范围,明确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报名办法、咨询电话等。鼓励各区县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保障同一家庭子女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安排就读。7月20日前,通过政府网站适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方案,并将招生方案网址链接报送市教育局。

各区县要在巩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掌上办”成果基础上,积极协调大数据局、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数据信息归集,优化完善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功能。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招生登记信息只采集建籍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原则上除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外,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等,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2022年度义务段学校报名招生全部实现“零证明”办理。充分研判网上报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预案,为家长做好服务。

此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组织,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审批机关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只能面向本区县招生;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优先满足本区县学生入学需求,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适当跨区县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学校,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录取计划的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招生工作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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