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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教育局重磅发布!

11月3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全面加强和改进

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

理念:健康体育、科学体育、全员体育

目标:人人参与、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

实施:课程、输送、竞赛、评价、条件保障“五位一体”的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体系

原则:校内校外相衔接,学校家庭相结合,全员分类相协调,普及提高相促进

重点任务

(一)深化体育教学改革

1.增加体育课时

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

落实体育课程刚性管理,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2.提高教学质量

推行体育与健康课、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假期体育与健康教育整体设计的校内外一体化体育与健康课程体系。

普及游泳教学,让每一名中小学生都能够掌握游泳技能。

加强健康教育,每学期在体育与健康课中安排4课时。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3.加强体育锻炼

落实大课间“体能天天练”和课外体育活动制度,寄宿制学校实行早操制度。

每年4月份为学校体育活动月,最后1个周为体育节。

加强课后延时服务,完善体育与健康家庭作业和假期作业制度,保证学生每天校外1个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在全市幼儿园逐步推行幼儿体育,保证幼儿每天开展不低于1小时的户外体育游戏。

强化学生军事训练,落实军训课时,保证军训质量。

(二)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4.配齐配强体育师资

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兼职及与专业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补充体育教师。

5.培育体育名师团队

依托高校建立市级体育教师培训基地。

推荐优秀体育教师参评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齐鲁名师、特级教师。

建立30个市级优秀体育教师工作室,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教育科研项目中设立学校体育研究课题,提升体育教师科研能力。

6.保障体育教师待遇

中小学体育教师每周基本教学工作量保障12课时,体质健康测试、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等计入体育教师工作量。

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赛事成绩、基本功比赛成绩纳入对体育教师教学成绩评价。

保证体育在全市教学成果评定中占有一定比例。

学校要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体育装备。

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显著、向市级以上高水平运动队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业绩突出的体育教师三年一次给予表扬。

(三)完善体育评价机制

7.改革和完善评价制度

改革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办法,推行“运动参与+健康知识测试+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确定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自2023年起,逐步提高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分值,到2025年占比达到中考总分值的10%。

市、区教育部门每年对各区市和所辖学校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运动技能抽测,抽测结果列入对各区市教育部门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年度督导考核。

学校每年举办全体学生参加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运动会,达标情况列入对校长、分管校长、体育教师和班主任的考核。

8.强化督导问责

开展学校体育质量监测,将学生体质健康、近视率纳入教育督导评估

(四)深化体教融合发展

9.规范课余体育训练

学校要组建运动队,积极开展课余训练。

支持鼓励学校与体校、社会体育俱乐部合作,共建各类高水平运动队。

10. 健全体育竞赛体系

完善市、县、校三级普及性和选拔性竞赛制度。

每三年举办一届烟台市中学生运动会,每年举办“中国体育彩票杯各项目的烟台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市长杯”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和“百校杯”各项目联赛等比赛。

各区市每年要举办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会、特色体育项目联盟比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赛。

学校体育比赛面向全体学生,每年要举办一次综合性阳光体育运动会(或阳光体育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运动会、一次以上全校特色体育项目比赛,广泛开展小型多样的班级、年级和校际间体育竞赛,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11. 建设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幼儿园)

建设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幼儿园)。

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幼儿园)每年举办面向全体学生的传统项目竞赛和游戏活动。

分级分类轮训体育教师。

争创省级、国家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

12. 培养优秀体育人才

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

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在县域内可以跨学区入学,高中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可以全市范围招生,开展优秀体育人才集中培养。

(五)改善体育办学条件

13.加大体育经费投入

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支持学校体育工作。

学校安排体育工作经费,保证体育教学、科研、训练、活动、竞赛和培训的需要。

14.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

各区市要按标准建设中小学体育场馆。

推进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

城市和社区新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实现体育场地设施共享共用。

配齐配好、及时更新体育教学和活动所需器材设备。

15. 引导家庭社会力量参与

将体育与健康内容纳入家长学校课程体系,教育引导家长帮助孩子养成良好体育习惯和健康行为习惯。

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向社会体育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中小学提供教学与训练服务,作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重要内容。

鼓励企业、单位、个人及社会公益组织赞助学校体育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

16.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管委)做好条件保障。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各级各类学校把体育与健康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17.强化宣传引导

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良好氛围。

18.制定落实措施

各区市各学校要研究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制定本区市和学校的实施方案。

全面加强和改进

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到2025年,全市“政府主导、课程管控、队伍建设、监测评价”四位一体美育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活动学生参与面达到100%,相关美育设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2020年版),学校美育评价体系逐步健全,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

主要措施

(一)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1.落实美育课时要求

学校严格落实烟台市音美课程刚性化管理规定,小学每周不少于4节,初中每周不少于2节;普通高中阶段累计不少于108节。

2.丰富美育课程设置

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开设舞蹈、戏剧、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国画、陶艺、剪纸、器乐、合唱等美育课程。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文化馆要对全市大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并为中小学校现场教学提供免费服务。

3.推动美育学科融合

促进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有机融合,充分运用各学科蕴含的美育资源。

4.加强美育教学研究

推行中小学校美育学区备课制度。成立烟台市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全市美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全市重点建设一批美育学科研究基地,加强基础理论和教育教学研究

5.提升美育教学质量

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艺术课程教学模式。培育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美育精品课程。探索建立全市学校美育教学质量监测制度。

(二)创建美育特色品牌

6.优化美育特色项目布局

美育特色项目进行区域内不同学段、不同学校间的“一体化”统筹布局。建立小初高三个学段跨学校的艺术骨干学生联动培养机制。

7.建设美育特色学校

在“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基础上,培育一批美育特色学校。“十四五”期间,全市评定市级美育示范学校30所和美育特色学校50所。

8.打造美育活动品牌

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市、县、校三级展演体系,打造一批有影响、可持续的具有烟台特色美育活动品牌。全市每年开展市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每三年举办一届中小学生综合性艺术展演。

9.建设高水平学生艺术社团

发展好烟台市教师合唱团,组建完成全市教师管乐团、学生管乐团、学生合唱团,在全市重点培育建设20个高水平中小学生艺术社团。

(三)强化美育师资保障

10.配齐配强美育教师

原则上2025年要配齐配足美育教师,确保到2025年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音乐美术专职教师占比分别达到应配专职教师数的70%、80%、95%以上。

11.提高美育教师综合素质

每年定期组织美育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强化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在市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的评选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每三年举办一届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学能力展示活动。

12.保障美育教师待遇

确保美育教师在参加教学科研工作评定、职务职称晋升评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评先树优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在全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定中占有一定比例。

(四)推进美育评价改革

13.深化艺术科目考试改革

自2022年秋季学期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将艺术类科目考试成绩纳入学生中考成绩。考试采用“美育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的形式,利用“人机对话”手段进行考试,学生成绩以分数呈现。

14.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

把学校美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学校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

(五)改善美育办学条件

15.加大美育经费投入

各区市要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各学校要根据需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美育工作。

16.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

到2025年各学校要配齐配足美育功能室,配齐配好美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

17.整合社会美育资源

推动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服务学校美育教学。鼓励学校每年组织学生参观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

加强组织实施

18.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总体谋划,做好学校美育改革的政策、经费和条件保障。

19.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学校美育工作政策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20.制定落实措施

制定实施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学校美育办学条件。

来源丨烟台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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