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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3年教师职称新规中,提出的需要班主任年限要求突然吗?合理吗?需要过渡期吗?

山东省2023年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对于班主任的要求是

正高级要5年以上,副高级是 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一级教师1年以上。

这个班主任包括“副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这个等指什么?各地会有各自的规定,比如,学校德育处负责德育的干部和教师等。

有老师说,“今年山东省突然要求必须是班主任,没有实行过渡期,政策突然,很多老师意见大。本来要求班主任有道理,但你7月份出台就执行,原来准备好的老师可能不合格了!”

平湖一柱不知道这位老师是哪个地市地的,他们单位原来申报职称掌握的标准是什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山东省此前要求,也就是“鲁人社发【2016】16号”文件中,就对班主任提出了要求:当时文件要求是“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

正高级是5年以上,高级也是5年以上,一级是3年以上,

所以,这次,在班主任工作方面,实际上是降低了标准。

所以,“原来准备好的老师可能不合格了”这种说法并不成立,说明这些老师原来也没有认真学习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为此,平湖一柱在这里给老师们一个温馨提示:

当下是信息化社会,上级政策文件都是公开的,老师们可以随时到教育局官方网站上下载学习,千万不要凭老经验,跟着感觉走,或是道听途说,听某个人或某个所谓的“领导”说,在哪个“头条”上看见,所有政策、规定都要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

当然,如果想走个捷径,听平湖一柱说也行啊,因为,平湖一柱从不信口雌黄、信口开河,胡说八道。在这里,平湖一柱很负责地说,不管是教师职称还是高考志愿填报,平湖一柱都是以官方文件为准,是对官方文件的解读!(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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