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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多元办学、职普融通, 《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举行立法听证

“职普融通有助于打破教育系统内部壁垒,但目前招聘企业对贯通培养学生的职业教育出身不认可,建议提高社会特别是企业对职业教育的认同度。”

“企业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主体,建议有针对性地对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给予优惠。”

“建议增加公办院校的专升本招生专业和人数,为更多同学和家庭提供接受更好教育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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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上午9点,听证人、提案人和政府相关部门代表、陈述人、旁听人围坐在一起,就《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修订草案)》展开听证。

现行的《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于2000年颁布实施,对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已不适应新的发展要求。“随着我省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迫切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对我省职业教育条例进行全面修订,为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省教育厅总督学王志刚介绍,今年启动条例修订相关工作,形成的条例修订草案已于今年11月由省政府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初审。

为确保条例符合山东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此次立法听证会邀请了职业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以及企业人力资源、产教融合等部门负责人等12位陈述人,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学生成长成才通道、职业教育条件保障等立法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修订草案提出,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校企合作、教师招聘、内部绩效分配等方面拥有自主权,这些举措能更好激励职业学校发展,我们申请新开设了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专业,让学生培养与产业发展有效对接。”青岛电子学校教师王国明说。

修订草案中“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应当推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等条款内容,受到多位陈述人关注。

“自2013年起,我省开展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试点,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但部分企业在招聘中仍不认可贯通培养的学生。”山东交通学院教务处处长汪明栋建议,通过建立更加完善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提高职业教育毕业生待遇等措施来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

烟台职业学院党委委员邢勤发现,我省目前实施的贯通培养招生数量偏少,“建议在本科层次职业院校数量规模不足的情况下,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能积极参与职业教育贯通培养,为学生提供接受更好教育的机会。”

“长期以来,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过程中一直存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不愿投入财力物力人力参与职业教育’等问题,修订草案明确建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能够让企业感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威海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李耀华说。对此,万华化学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井雨微感同身受,“希望《条例》实施后,各地能尽快出台清晰明确、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真正把社会各界、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学办学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条例修订是为了更好服务保障职业学校学生。为此,两名学生代表也来到听证会现场并陈述观点。烟台职业学院学生张浩博认为,修订草案明确了职业教育内部相互融通的一系列措施,是非常符合学生升学、就业的现实需求。威海技师学院学生孙友全建议,在职业教育坚持的原则方向上,加入“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这一内容,他认为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才能既培养职业能力,又学到工作化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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