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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青岛出台这项学校食堂管理措施

记者高雅洁

2024年1月,青岛市教育局出台《青岛市中小学校校长配餐(食堂)管理十条措施》,进一步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以保障师生在校安全健康就餐。其中,《校长十条》中首次提出学校膳食委员会的家长占比大于学校人员占比,让家长更多地参与学校监督。另外还提出食育文化特色发展,赋予食堂育人功能,探索食育文化特色发展。

2月1日,青岛市教育局召开《青岛市中小学校校长配餐(食堂)管理十条措施》媒体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自2014年起,青岛市实施中小学校标准化食堂建设,市委市政府连续六年将中小学校标准化食堂建设列为民生领域重点办好的市办实事。经过将近十年的建设,青岛市实现了中小学校食堂从无到有、从低保有到高覆盖,全面满足中小学生在校就餐需求。截至目前,共建设中小学校食堂1146所,全市中小学食堂覆盖率达到95.8%,在校就餐学生人数达95万,学校食堂自营率达99.8%。

伴随青岛市中小学校食堂的高覆盖率,学校用餐人数日渐增多,供餐形式更加多元,供餐品种日益丰富,为教育部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带来更大的挑战,对校长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主体责任,强化校长职责,2024年1月,青岛市教育局出台《青岛市中小学校校长配餐(食堂)管理十条措施》,作为校长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

《校长十条》从责任落实、体系建设、队伍建设、流程控制、突破创新等方面,阐明校长在配餐(食堂)日常管理工作中需要达到的工作标准、工作方法和工作路径。

在责任落实方面。从校长工作实际出发,落实校长(园长)总负责制。核心内容简洁明了地概括了学校配餐(食堂)管理的主要内容。

在突破创新方面。《校长十条》有三项创新内容。一是首次提出学校膳食委员会,家长占比应大于学校人员占比,让家长更多地参与到学校的监督管理中;二是提出全员参与监督模式。即校长要牵头打造一支全员参与、全员监督、互通交流、共建共享的校内监督队伍;三是提出食育文化特色发展,赋予食堂育人功能,探索食育文化特色发展。

在制度建设方面。优化工作体系,按照各类工作任务,结合不同岗位,明晰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重在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学校膳食委员会;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强调每学期、每月、每周、每日、每餐的工作制度。从规范管理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管理体系和制度,规范日常监管。

在流程控制方面。重在对各类风险项进行清单管理,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强调记好食堂财务、陪餐记录、“互联网+明厨亮灶”巡查三本台账;形成日检查记录、周治理报告、月调度会议纪要。确保工作边干边留痕,不断完善各类档案材料的收集使用。

在人员管理方面。强调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专(兼)职营养师两类人员,依托人才优势,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提升管理效能。以人的成长为中心,定期组织管理人员接受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专业知识培训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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