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孙文丽实习记者马靓宇王秋玉
2月5日,德州市召开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隋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周春华,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新闻发言人吴海蓉,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志勇出席,对《德州市“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实施细则》进行解读。
为完善教育教学人才政策体系,有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打造教育人才高地,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在市直有关部门支持下,市教育体育局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广泛征求基层学校、教师的意见,研究制定“大德名师”引育计划的实施细则。
《德州市“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实施细则》共包括5章、22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工程实施的依据、层级、原则、遴选范围、遴选方式及实施单位等内容。第二章标准条件,明确了申报人选的基本条件和参评条件,既突出教师成长的过程性要素,又突出教育教学成绩等结果性要素。第三章遴选程序,明确本地培养人选的遴选周期数量、申报评审流程,以及市外引进人选的申报流程。第四章管理考核,明确了管理期限、待遇保障、每个层次在管理期内的责任与义务、年度考核等,各层级人选在培养期履行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同时实行定期考核,确保培养效果。第五章附则,明确了文件的解释权和施行日期、执行期。
《德州市“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实施细则》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突出梯次培养。梯次设置德州市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德州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大德名师四个层次,着力构建层次分明、引育精准、发展有序、引领有力的教育领军人才梯队,引导各类人才自我加压、自我充电、自我超越。二是突出引育并举。在政策支持覆盖上,既设置了本地培养人选的申报遴选渠道,也明确了市外引进人选的论证认定方式,实现对人才的引育并举、聚用结合。三是突出实绩导向。坚持“破立并行”,在评审认定环节把教育教学业绩、学术研究等取得成果作为人选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强化入选人才的管理考核,分类别设定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人才培养、学习进修等方面的任务,避免重评轻管、一评了之。
近期,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会同市教育体育局研究出台了《德州市“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实施细则》。出台这个文件,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
首先,这是适应人才发展形势,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迫切需要。近年来,特别是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召开以来,人才工作呈现加速深化的良好态势,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展开,各项创新举措不断推出,人才事业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教育事业是中国式现代化德州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教学人才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必须更加全面、系统、科学地谋划重点行业人才事业发展的思路举措,拿出更多加快重点领域专业人才集聚的真招实招,推动人才工作理念、机制、方法、路径迭代升级,促进人才增量、总量、流量、质量全面跃升。
第二,这是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教育教学人才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是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前,德州市教育教学领域高端人才匮乏、梯次储备不足,特别是近两年德州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87所,德州高级师范学校、德州天衢中学、市体育运动学校等相继建成和启动建设,急需大批教育管理和教学专业人才的支撑引领。为呼应和满足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必须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育教学人才队伍,助力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第三,这是适应人才个性化需求,加快推进专项人才政策体系建设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德州市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先后出台“人才强市23条”“产才融合17条”“大学生兴德34条”等一揽子人才政策,全市人才政策已提升到4.0版,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更具实效。但随着人才个性化需求的日益增长,现行普惠性政策难以满足人才的多样化需要。为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精准性、专业性和实效性,必须针对不同行业人才的发展特点,研究制定专项人才政策,加快构建普惠性与个性化相结合的政策体系,为各类人才提供量身定制的政策支持。
政策制定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三方面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瞄准教育教学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短板弱项,结合行业发展实际需求和人才引育现实需要,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政策措施。二是遵循人才规律。准确把握教育教学人才的成长特点和成才规律,坚持立足实践培养人才,不拘一格引进人才,分类施策用好人才,注重对人才的梯次培育、定向支持和战略储备。三是完善评价机制。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突出“干什么、评什么”,构建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促进更多优秀教育教学人才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