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梁莹莹
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各不少于1小时,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严禁设置小卖部、超市,做好校园欺凌防治……4月7日,由泰安市教育局牵头起草的《泰安市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泰安市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主要涉及近几年来社会重点关注的学生睡眠、体育锻炼、给家长布置作业等方面等十一个方面,一百条细则。本规范适用于泰安市域内所有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其中提到,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教师对诊断反馈性作业全批全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小学生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晚自习、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统一组织上课,不将学生自习时间分配到学科。
规范招生行为。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违规招生,不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坚持随机均衡编班,不设立重点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泰安市教育局发布的竞赛清单之外的竞赛活动。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违规收费,包括摊派收取资料、试卷、取暖、空调、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
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各不少于1小时。保证每周1节劳动课,每学年1个劳动周,中小学各年级每两周至少开设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
对于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泰安市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也进行了明确。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严禁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学校应当设置围墙、金属栅栏等实体防护屏障,窗户、开放式阳台、走廊应当采取防坠落措施。学生在校期间应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做好校园欺凌防治。建立学生安全信息员制度,设立学生欺凌举报和咨询平台,实现对苗头问题早干预、早化解。
本规范适用于市域内所有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试用期3年。
2021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从七个方面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其中特别提出要开展学生欺凌防治行动,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禁止学生将个人手机带入课堂,防止学生过度使用手机。
同年,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的通知》,制定了15条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有效期至2026年4月14日。
《基本规范》提到,强化体育锻炼,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确保学生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加强作业管理,教师对诊断反馈性作业全批全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评改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严格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全面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健全作息管理,小学生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保障学生每天睡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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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