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3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
教育职责评价报告》的通知
鲁政教督委〔2024〕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报告》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8〕2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经市县自评、省级网评和实地核查等,形成评价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中小学校(幼儿园)设立党组织10645个,符合条件的8825所中小学校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党领导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管党治校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加强思政课一体化和新时代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创新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教育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健全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联系学校等制度。持续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完成“公参民”学校治理工作。巩固深化“双减”成果,加大学科类违规培训和无证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查处力度,学校育人主阵地进一步建强,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得到有效缓解。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基本建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三)各类教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持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保障总体入学需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不断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稳步推进,30个县(市、区)顺利通过首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通过县数均居全国第三位。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促进特殊儿童健康成长。坚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强特色学科基地建设,推动普通高中由分层发展转向分类发展。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推动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试点。
(四)教育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积极落实财政教育投入政策,教育经费实现稳定增长,多数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实现“两个只增不减”。持续加大教师补充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均衡配置教师资源,着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教师队伍实现量与质齐升。教师职称评聘改革有效落地,地位待遇不断提高,队伍活力充分激发。整省获批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校园安全管理和“三防”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专职保安员配备、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建设和护学岗设置等有效落实,学校安全风险与稳定防控体系逐步健全。各类教育考试安全平稳,完成标准化考点功能提升项目,惠及考生920余万人次。
其中,济宁市、临沂市、潍坊市、日照市、泰安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实现增长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济南市、滨州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成效明显。
(五)学校治理水平逐步提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坚持“五育并举”,注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招生行为,学校管理水平持续提高。规范使用教材和征订教辅材料,严格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规定。
各市在积极履行教育职责、推动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探索出了切合实际、可供借鉴的典型经验做法(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综合改革有待深入推进。部分县(市、区,含市本级和功能区,以下统称县)未按照《总体方案》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师生上思政课、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个别县和学校违反教育评价改革“十个不得、一个严禁”要求,违规宣传中高考状元、上线率、升学率,招聘用人限制学历等。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不同程度存在,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仍需加强。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需持续健全完善。
(二)教育经费保障政策未落实到位。个别市县生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上年降低。部分县生均公用经费拨付不及时或未按标准拨付,个别学校存在违规使用公用经费列支人员工资等问题。部分市县上级下达的教育专项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实现支出,“两项教育附加”违规使用,学校幼儿园收费资金未按预算足额及时拨付,或用于平衡预算、抵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等;教育考试经费保障不到位。
(三)各类教育发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未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和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较低。义务教育学校优质资源城乡之间、校际之间配置不均衡,城区学位紧张、学科专用教室及功能室被大量挤占、教学用房和运动场地生均面积不足,不能满足开齐开足开好课程需要等问题普遍存在;部分乡村学校教学设施配备不足或标准较低,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不完善,运动场地建设薄弱。“城区挤、乡村弱”与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有待持续推进。个别县未设置普通高中特色学科基地,民办学校年检制度未落实。职业院校办学条件需进一步改善提升,部分共享性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任务未完成,职业院校5项办学自主权政策未全面落实到位;个别市县未制定支持高水平中职学校及特色化专业建设的相关政策。
(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还需持续发力。部分县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占比偏低,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未达到100%,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及社会保障落实不到位。中小学教师队伍仍存在结构性缺员,生源激增的城区学校师资需求较为紧张,区域、城乡、校际间教师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市县中小学教师分层逐级竞聘政策未有效落实,职业院校职称评聘、绩效工资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教师培训经费不足,培训力度有待加大,师德师风建设仍需持续加强。
(五)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县未设立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服务中心,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不足、专业性不强或作用发挥不够,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校园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工作有待加强。个别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建设水平有待提升,防欺凌、防溺水等措施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个别市县教育考试工作力量不足,组织考试不够严密,发生教育考试事故。个别地方发生民办教师参与集体上访事件,引发舆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学校育人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幼儿园存在“小学化”和重结果轻过程、重硬件轻内涵等倾向,保教质量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地方和学校素质教育理念树得不牢,“五育并举”落实不到位,依然存在重分数轻素质、重智育轻德育、音体美劳等课程开设不全或质量不高、作业设计不科学等问题。多数学生体育锻炼和睡眠时间不足,部分市县学生体质健康抽测优良率较上年度下降、平均近视率较上年度上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建设主题和特色不够鲜明,环境育人氛围不够浓厚。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治理。
三、整改意见
(一)坚持党建引领,推动教育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不断健全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积极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实全覆盖。着力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推动全环境立德树人取得新成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教育职责,增强教育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优化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外部环境。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带电长牙”作用,全面落实教育评价改革有关要求,推动我省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见行见效。强化校外培训监管,推进“双减”政策落实落地。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成果,持续优化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比例结构,强化招生办学行为监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坚持优先发展,着力提升教育服务保障能力。在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确保实现“两个只增不减”。严格落实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并及时足额拨付,规范“两项教育附加”及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加强教育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收费资金管理,严禁将教育收费冲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不得以任何形式统筹、挤占、截留、平调、挪用教育收费。配齐配强教育考试力量,加强教育考试经费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考试经费。
(三)坚持强师兴教,努力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按照核定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加大幼儿教师招聘力度,提高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和幼儿园园长及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逐步实现公办幼儿园教师同工同酬,同步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障水平。深化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落实新招聘教师城乡捆绑聘任制度,加快实现城乡、校际间师资均衡配置。将教师工资列入政府必保支出,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分层逐级竞聘。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严防师德失范问题发生。推进职业院校教师自主招聘、职称评聘和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落实。
(四)坚持扩优提质,持续推进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优化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统筹做好学位保障。持续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和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中之重,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强化特殊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深度参与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试点,实施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普融通、促进科教融汇,着力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五)坚持五育并举,不断提高教育内涵发展水平。建立健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注重实践育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效实施国家课程,规范地方和校本课程,确保课程开齐开足开好。持续强化“双减”政策落实,注重校内提质增效,着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严格规范作业管理,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加强教材管理,严禁违规使用未经审定教材,不得违规推荐和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
(六)坚持守牢底线,强力构建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加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管控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舆情研判预防预警体系,建立应急处置协同联动机制,积极稳妥处置各类舆情。健全防欺凌、防溺水和防非正常死亡等制度机制,强化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建设。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健全完善食品、饮用水等安全保障机制。加大教育考试组织实施、标准化考点功能提升等条件保障力度,确保教育考试安全。
四、有关要求
各市县要针对本报告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按照整改意见制定措施、有效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下一年度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
附件
2023年各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典型经验做法
一、济南市
1.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爱激励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若干措施,从表彰奖励、荣誉制度、成长平台、待遇保障、关心关爱等五个方面制定12项改革举措。建立了骨干教师“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机制,统筹实施未来卓越教师成长共同体、名师、教育管理者、乡村骨干教师培养四大工程,87名教师入选齐鲁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建设工程,入选人数居全省第一。
2.首创全国唯一幼儿园地方标准,根据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制定出台《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规范》五项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内学前教育标准化建设空白,有效推进区域幼儿园整体质量提升。高质量承办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推进会议。历下区通过首批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平阴县通过首批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实地核查。
3.加强新时代体育美育工作,在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历城二中女足勇夺第27届世界中学生足球锦标赛冠军。
二、青岛市
1.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至1300元、1700元,居全省第一位。压实各级政府教育投入责任,加快教育经费和直达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及时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严格落实收费管理政策,及时足额返还学校幼儿园收费,不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平调、挪用学校收费资金或平衡预算。
2.实行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倍增行动计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大力推广名校集团化、组团式办学模式,全市集团化办学覆盖率由47%提升至62%。实行初中强校提质工程,遴选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初中50多所,制定“揭榜挂帅”选聘校长等9项措施,加快提升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3.新建公办幼儿园48所,增加学位1.27万个,全市优质园占比达到73.42%。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胶州市通过首批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评估认定实地核查。李沧区通过首批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实地核查。
三、淄博市
1.深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被确定为山东省“全环境立德树人实验区”,16个中小学思政课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获全省一等奖,居全省第二位。周村区、高青县通过首批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评估认定实地核查。
2.培育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12家,打造37个现代产业学院;6所院校、10个专业和地方企业列入省级校企一体化办学示范点,40项成果获省职业教育成果奖,数量居全省前列。
3.在全省率先整市落实“职级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中小学职称分级聘任改革。健全教师梯次培养机制,55人入选齐鲁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建设工程,获评国家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团队3个,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评比4人上榜。
四、枣庄市
1.积极推进高水平中职学校及特色化专业建设,打造省级品牌专业15个,立项山东省特色化专业6个,枣庄职业学院数控技术专业群被确立为山东省高水平专业群。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高层次人才招引、面试前置公开招聘等方式补充教师3300余人,1人入选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人被评为全省优秀思政课教师。
3.打造省市级中小学研学基地20个,将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融入研学教学,4门课程入选省级优秀研学课程;建设“慧”劳动管理平台,为每名学生绘制“劳动画像”,相关经验做法被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五、东营市
1.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分别达到78.6%、95.67%,居全省前列。广饶县、利津县通过首批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评估认定实地核查。
2.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0所、学校食堂21个,增加学位1.9万个、餐位2.3万个;完成6233间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改造,占教室总数的87%。
3.统筹高中教育发展,市本级及所辖区县均设置高中特色学科基地。
六、烟台市
1.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建成涵盖370所学校的101个教育集团,形成“名校+弱校”“名校+新建校”“名校+乡镇校”等多种模式。蓬莱区、高新区通过首批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评估认定实地核查。
2.推进产教融合,连续2年入选山东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市;成立黄渤海新区、高新区、长岛综试区3个市域产教联合体,组建现代物流、海洋工程、葡萄酒等15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3.加强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优良率较上年提高、平均近视率较上年下降,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冰雪运动进校园、幼儿体育活动等经验做法被等媒体宣传报道。
七、潍坊市
1.率先启动3个市域产教联合体、12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8个案例入选全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牌数量连续13年全省领先;2所中职学校、5所高职院校获评省乡村振兴示范性职业院校,入选全省首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2.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确立党政同责同督的督政体制;建立“市级督学包镇街、县级督学包学校、学校视导员抓自查整改”的三级督学工作体系。深化督导责任区改革,研发督学清单“掌上办”系统,实行责任督学“云端打卡签到”,实现数字赋能智慧督导。寒亭区、昌邑市、滨海区通过首批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实地核查,滨海区通过首批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评估认定实地核查。
3.在全省率先出台教师编制改革的若干措施,推进国家级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实施教师管理“三定三聘三评”改革。2022年招聘幼儿园在编教师(含控制总量人员)1324人;50人获评齐鲁名师名校长。
八、济宁市
1.持续加大教育投入,2022年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24.92%。大力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2022年度规划项目开工率、竣工率均居全省第一。
2.推动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有机融合,成立2个高规格产教联合体、15个产教融合共同体。统筹各方资源,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创新创业、技术研发服务和企业真实生产于一体的智能(仿真)实训中心。
3.实施教育考试政治站位有高度、保密意识有尺度等“十度融合”工作法,研究制定全省第一个监考教师培训计划,培训中小学监考骨干教师约1万名、选拔中小学首席教育监考官144名。在全省率先开展考场异常行为智能分析预警系统试点。
九、泰安市
1.全面实施思政教育“首课负责制”,探索构建“人人讲、科科讲、天天讲”的思政教育格局,相关经验做法被、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报道。
2.持续加大教育投入,2022年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22.74%。遴选教育强镇筑基省市县试点36个。推进集团化办学,成立教育集团42个,辐射学校192所。岱岳区通过首批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评估认定实地核查。
3.创新落实“双减”政策,减总量增睡眠、减重复增实践、减压力增合力,“年级+学科”双线作业管理的“三减三增”典型做法被教育部、中国教育报宣传推广。
十、威海市
1.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通过首批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实地核查,在全国第一个实现市域全覆盖。环翠区、荣成市、乳山市通过首批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评估认定实地核查。
2.威海市被确定为全国“双减”试点城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改革,全部完成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工作,居全省第一。
3.制定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设立“威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周”,荣成市、环翠区分别获评国家级、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全市中小学体质健康优良率连续2年上升。
十一、日照市
1.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建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4所,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4项,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央办公厅《每日汇报》采用,市级产教联合体入选山东省首批市域产教联合体。
2.实施“五个一批”人才引育、关心关爱教师十项行动,创新“四评一树”“三评一创”师德考核评价,教师队伍建设相关经验做法在中国教育报、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等宣传推广。
3.按照政府主导、医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思路,创新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派驻校医”新模式,有效破解专职校医招不来、留不住、用不好难题。持续推进校园安全稳定,被评为全省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突出的市。
十二、临沂市
1.持续加大教育投入,2022年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24.54%。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累计投入8.03亿元,完成校舍建设类项目85个,设备购置类项目63个。
2.加大教师补充力度,争取省级统筹周转事业编制1万个,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公费师范生选聘等方式,2022年以来招聘教师和引进高层次人才1.5万余人,数量全省最多。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教师全员师德满意度测评。
3.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建立“教育专项督导、部门联合检查、乡镇网格化管理、行业协会自律检查、社会广泛监督”的“五位一体”监管制度,开展违规变异培训集中大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等行动,有效打击违规培训行为。持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工作,压减率达97.14%。
十三、德州市
1.构建系统化教师培养体系,实施青年教师“春笋之力”、骨干教师“鸿儒之道”、后备校长“卓越之源”、班主任“育人之魂”计划,开展“教育名家名师德州大讲堂”“学科名师德州行”“基础教育治校方略路演大赛”等活动,建成“名师引航工作室”100个,遴选名师建设工程人选150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2.开展市域间职业院校技能联赛,第七次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2所中职学校获评省乡村振兴示范校,4所中职学校纳入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项目,数量居全省前列。
3.通过抓实教育考试齐抓共管机制、立体式防范体系、分层次培训、诚信考试教育、激励机制等措施,有效提升了应急保障、防范作弊、规范监考、文明考试等能力。
十四、聊城市
1.加大教师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2022年以来,共招聘教师5000余人,安置公费师范生712人。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2977套,吸引优秀教师在乡村学校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助推乡村教育振兴。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将引领乡村校(园)长和教师专业成长作为培训重点,建立市县校协同培训机制,着力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2.成立聊城市智能制造产教联盟、装配式建筑产教联盟、互联网产教创新联盟,实现“专业+产业”“教学+研发”“培养+就业”高效融合,聊城市第一职业教育集团获批“首批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
3.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优化“易入学”平台,实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上办、掌上办。建立全市共建共治的智慧教育“一张网”建设服务模式,被确定为教育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分项试点区域。全国县域教育数字化工作现场交流研讨会、教育部中小学骨干教师数字化转型现场会在聊城举办。
十五、滨州市
1.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将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纳入对县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内容。邹平市通过首批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评估认定实地核查。
2.全省中职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实现“五连冠”,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数量居全省前列。全市“校企合作”企业突破1100家,建立职业院校实训基地1056个,“订单式”培养占就业学生比例达35%。
3.实施“三名”培养工程,市级配套资金500万元,累计培育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600名。47所本科高校走进滨州,签约32个校地教育人才合作项目。
十六、菏泽市
1.全市2022年以来招聘教师7000余人,引进教育高层次人才646名。按照“每年竞聘,动态管理”原则,1万余名教师参与分级竞聘,其中578名教师晋升岗位,425名教师降低岗位,实现了“职级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教师队伍活力显著提升。
2.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投资16.45亿元,重点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办学条件,2022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60所,新增学位4.4万个,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3.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成立教育集团33个,教育联盟校27个,教学共同体202个,不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间发展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