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8月25日消息(记者杨静)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全面落实中央“双减”工作部署,8月24日,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最受关注的措施有哪些?
昨天上海发布的“双减”政策细则中,最受关注的是如何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实施意见》明确,用1年时间,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有效管控,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五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小时、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初中学校可探索在工作日晚上开设自习班。支持学校统筹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调休等措施。
此外,相关措施还包括,整合用好校内外资源,明确可适当引进优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参与课后服务;强化配套治理和支撑保障,严禁中小学教职员工开展校外有偿补课。
《实施意见》中严格限定了培训时间。比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每课时不得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得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运用智能技术合理控制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
同时,也要强化培训内容管理,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培训机构组织、参与、宣传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义务教育阶段竞赛活动。
此外,《实施意见》还强调了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比如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