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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家长贿赂后, 上海一学院办公室主任在足球考试中授意考官改成绩被判刑

作为上海某学院办公室主任,格某某利用担任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足球项目考试监督员的职务便利,收受家长贿赂,并帮助篡改考生成绩。近日,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获知这起案件。

“体育单招”考试属于高校特殊性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2022年7月中旬,华阿姨的儿子参加了在上海某考点举行的体育单招考试。考试结束后,在与儿子沟通过程中,华阿姨发现有个别考生在足球“传准”分项目考试中,实际成绩为1个,最终得分却为4个,有考试作弊的嫌疑,便向警方报案。初步侦查后,民警认为当场考试的监督员格某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其抓获。

格某某系上海某学院办公室主任,2022年3月,吴某某经他人介绍与格某某结识。同年6月,吴某某听闻体育单招考试定在格某某所任职的学校举行,心知以自己孩子的成绩可能考不进心仪学校,便约格某某见面,希望他在考试中帮忙通通关系。格某某应允,并收取1万元“打点费”。

该场考试中,格某某被安排作考场监督员。考试当日,吴某某之子在进行“传准”分项目考试时,实际进球只有1个,格某某看到成绩后授意同事将其分数改为“4”。第四项“比赛”分项目是由现场裁判评分,格某某在考试前与几名裁判“打招呼”,希望在替吴某某之子打分时予以关照。吴某某的儿子最终取得了较好的分数,体育专项成绩排名前列。

考试结束后,为感谢格某某,吴某某又送了4万元现金、1条香烟和2盒茶叶。不久后,格某某获悉公安机关及学校纪委正在调查相关考试作弊情况,由于担心被查,格某某急忙联系吴某某,将前后共收取的5万元退还,并提出双方互相删除联系方式,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黄浦检察院认为,格某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不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还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以及组织作弊罪两罪,且应当数罪并罚。经检察机关公诉,法院以格某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一审判决后,格某某提出上诉,但被二审法院定驳回,维持原判。此外,吴某某也因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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