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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食竟然“学历造假”? 高校回应

近日,据九派新闻报道,上海市消保委对一款名叫“九0农大”蔬菜卷的零食展开调查。据悉,该产品出现在不少“农科院美食”的榜单之上,网络销量也十分可观。在这款蔬菜卷的若干商品宣传页面上,几乎都宣称和“东北农业大学”有关。有的宣传是“校园畅销美食”,有的宣传“食品学院提供技术支持”,还有直接说是“食品学院监制”,并且都以“健康绿色”作为卖点。

上海市消保委随即给东北农业大学发去了查询函,东北农业大学在回函中明确表示,学校不开展对外生产经营工作,“九0农大”蔬菜卷不是学校生产的产品,学校与商品包装上所标的受委托制造商和委托制造商也没有开展过任何合作。

随后,上海市营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其营养成分做了检测,发现这款零食的蛋白质含量为7.49g/100g,低于包装标示的10.0g/100g;脂肪实测含量为21.8g/100g,高于包装标示的15.8g/100g,蛋白质和脂肪的实测含量都超出了国家标准的允许误差范围。

法治网记者在多家电商平台搜索发现,“九0农大”蔬菜卷的销量最高能达3万余件,且不少消费者评论表示,看重农大的品牌才下单购买,认为农业大学出品的零食更加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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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于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的日益重视,社交平台上不乏众多健康零食的推荐榜单,这类零食以其“配料干净无添加”“健康营养吃不胖”作为宣传卖点,成为零食界的宝藏产品。

图源:小红书

然而,其中却混杂着一些自称出身“农科院或农业大学”,却“查无此物”的“虚假学历”零食。

此前,网红辣条翻天娃遭高校机构“撇清”冲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11月29日,上海市消保委在微信上发布《这款热销的“高学历”网红零食,两家机构都说和它没关系?|消保委监督》一文。文章指出,“翻天娃辣条”被众多零食博主推荐,不少店铺都宣称这款零食由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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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保委分别向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和湖南农业大学发去了查询函,收到的回复却是湖南农业大学没有针对该产品悉心研发,湖南省农科院则称该商品宣传“湖南农科院研发”不属实。与此同时,两家机构都回函表示,与该商品的生产商湖南省翻天娃食品有限公司没有授权关系。

对此,湖南省翻天娃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复称,翻天娃和湖南农业大学有合作,但翻天娃已经不再在产品包装袋上印有相关宣传,在对外宣传中也很少提到这一点。

今年4月,上海市消保委还点名一款名为“凤禾鸣慢碳十二色糙米”的产品。该产品由某电商平台“高校科研所店铺榜”排名靠前的一家店铺销售。广告中宣称产品经江南大学研发,富含“高蛋白”“高膳食纤维”,实测值却远低于产品标示值,未达到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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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方面表示,经核实确认,销售网店和江南大学没有任何关系。江南大学和生产厂家虽然有过相关产品开发的前期合作,但由于厂家未支付合同相关规定费用,研发也没有全部完成。

5月,中国农业科学院发布声明,打假一款“蹭学历”的燕麦圈。声明称,“好福燕麦麸圈”等产品上擅自使用中国农业科学院名称,该产品生产厂家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中国农业科学院亦未以任何形式授权该企业使用中国农业科学院名称。另外,经检测,这款宣称是“中国农科院与张家口农科院燕麦专家多年研究”的“高膳食纤维食品”营养成分实测值明显低于标签标示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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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告诉记者,这类“学历造假”的零食利用高校以及农业科研机构进行权威背书,企图给消费者增添信任滤镜,旨在为商品打上“科技感”“健康化”的标签,增加销量。然而,“碰瓷名校”的行为却极有可能构成消费欺诈。若厂家故意编造与高校合作信息或者是夸大与高校科研机构的联系,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损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奇敏律师分析指出,零食厂家“榜高校”进行虚假宣传,可能导致消费者对食品品质、来源等信息产生错误认识,如果食品存在质量问题,还可能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另外,消费者难以辨别产品来源及优劣,可能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结果。消费者可以通过企查查等平台查询食品包装记载的委托商信息,也可以通过查询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或者产品标准代号来辨别真伪,判断其是否与各农科院存在关联关系。

“‘学历造假’反映出商家诚信的缺失,这种行为一旦被爆出,不仅损害了科研院校的公信力,更是对消费者信赖度的消耗。”陈音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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