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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补课即解聘”具有强大震慑力

丁家发

山西3名教师因在校外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为校外机构提供培训服务等被解聘。根据网络舆情反映,经核查,山西省原平市育才学校教师陈某某、魏某某于近期在校外组织部分学生有偿补课,原平市教育科技局已责令育才学校对两名涉事教师做解聘处理,并对学校法人代表进行约谈;根据举报,经核查,太原市师苑中学校教师赵某某为校外机构提供培训服务,太原市师苑中学校已给予赵某某解聘处理(8月17日新华社)。

近年来,针对教师有偿补课现象,尽管各地采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但往往收效甚微。山西省对3名教师有偿补课、为校外机构提供培训服务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便对当事教师予以解聘处理,相当于砸掉他们的“饭碗”。这种零容忍的整治举措,具有强大的震慑力,将警示有偿补课的教师赶快“悬崖勒马”。

如今,许多家长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或看到别人家孩子补课便跟风效仿,纷纷将孩子送到教师处或校外培训机构补课,给孩子增加了额外的学业压力和负担。而少数教师为了“捞外快”,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赚钱,这实质上也是一种有偿补课。对教师有偿补课的现象,很多家长和学生的意见非常大,社会各界也经常批评。为此,各地教育部门多次明令禁止并组织查处,但风头一过,有偿补课现象又卷土重来,成为屡禁难止的顽疾。

教师有偿补课为何有恃无恐?究其原因,其一,教育部门对教师有偿补课的查处,以前通常作为内部处理,公开也多为不点名批评教育,“隔靴搔痒”起不到多大警示教育作用;其二,有偿补课一般比较隐蔽,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动真格查处,就很难揪出那些教师,也就谈不上处分或处罚;其三,少数教师在经济利益的诱惑和驱动下,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再加上无关痛痒的处罚没多大震慑力,也就很难遏制有偿补课的冲动。

“双减”政策之下,严厉打击有偿补课刻不容缓。进行有偿补课即解聘,等于砸了教师的“饭碗”,这对教师个人而言,代价是巨大的。在保住“饭碗”的心理作用下,相信大部分教师权衡利弊之后,便不敢再进行有偿补课了。这种对有偿补课零容忍的举措,不失为行之有效的治本之策,值得各地教育部门借鉴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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