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增强依法收费意识,按照国家教育收费监管要求,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教育收费单位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单位自查自纠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区辖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及时纠正自查发现的问题,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报告,报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重点检查违规收取与入学(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违规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费、赞助费等;跨学期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中小学在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范围外擅自增设其他收费项目;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资料、试卷、取暖、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高等学校收取补考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非学分制学校收取重修费;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校外培训机构、高考咨询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存在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
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提示:广大学生、家长如发现教育乱收费问题线索,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贺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