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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质疑借机“收费敛财”, 小学引进校外机构课程很不正常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山西朔州市山阴县第三小学校与校外机构合作,违规引进“小牛顿科学实验课”,收取每名学生每学期280元,有借机“收费敛财”之嫌,此事引发广泛关注。朔州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称,涉事学校已全面停止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退还收取的1009名学生277940元材料费;给予涉事学校校长冀某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另有一名副校长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半年。(据4月10日新黄河客户端报道)

千余名学生,近28万元的费用,涉事教育机构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我们更要看到,根据家长的报料,这个教育机构的“来头”不简单。

其一,家长反映,机构的课程占用了学生正常上课时间。虽然说,学生了解一些科学实验方面的知识,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很有必要,但是学校正规的课程安排,岂容机构占用?难怪家长称,此举不仅加重学生学习负担,还影响在职教师完成正常教学任务。

其二,据家长报料,有资料显示学校某班级群里,进入了机构的两位老师,并在班级群内称“咱们本着家长自愿的原则,现预定一学期材料包共280元”,并附上一张收费二维码的截图。据了解,这个二维码还是机构老师个人的微信账号。

教育机构能占用课堂时间,机构老师能进班级群显得尤其不正常。这些是不是表明,学校有深度参与其中?人们难免会产生疑问,学校是不是获益方之一?

机构老师能进班级群,能占用课堂时间,这个时候再说是“自愿原则”,家长就很难“不自愿”了。一是怕因为没交费上机构的课,孩子受到学校或老师的排挤;二是在正常的课堂时间,孩子不上机构的课又去干什么呢?

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学校不能违规收费。从此事件来看,哪怕收费的主体是个人,收费通知是机构老师发的,课程是培训机构上的,收费的项目是什么“材料费”,但学校依然推脱不了责任。学校校长被行政记大过处分就表明,政策就是政策,没有模糊操作、变相操作的空间。

学校中止和机构合作,退还相关费用,校长被处分,严格来说不是终点。学校到底在里面充当什么角色,有没有参与利益分成,同样应该调查清楚。如果学校参与利益分成,费用是进了学校账号还是私人腰包,同样有必要作出说明。

总而言之,学校应该保持教书育人的初心,坚守教育的底线,别想着向学生家长伸手要钱。教育主管部门应该畅通举报渠道,对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及时亮剑,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同时,这也提醒,教育机构有必要明白,不管采用什么方式和学校合作,只要涉嫌违规,赚来的钱也往往会吐出来。做教育培训得走正道,要到市场上去搏击,赢得家长的信任,才是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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