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公办高校本科艺术学科学费标准调整定价听证会的公告(第2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办高校本科艺术学科学费标准调整定价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
地点:山西省直机关滨河西路集中办公区A座三层第三会议室(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129号)。
二、定价方案要点
现行标准:公办高校本科音乐与舞蹈学类、戏曲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基准学费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艺术学理论类基准学费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允许高校根据各学科办学成本等实际情况,在基准学费标准基础上适度上浮,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校学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5%,具有硕士授予权的高校学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2%,其他院校的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学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山西传媒学院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学费每生每年8500元。
拟调整标准:全省所有公办高校本科音乐与舞蹈学类、戏曲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基准学费标准每生每年拟调整为7800元;艺术学理论类基准学费标准每生每年拟调整为6500元,浮动幅度按原标准执行(《公办高校本科艺术学科学费标准调整定价方案》详见山西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三、成本监审办法和结论
山西省成本调查监审局对山西传媒学院等4所高校本科艺术学科教育培养成本进行成本监审,核定4所高校2022年本科艺术学科加权平均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为34392.83元/生(《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结论报告》详见山西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四、听证人名单(3名)
杨韶欣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段 萃 山西省财政厅副厅长
侯文一 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五、听证会参加人名单(23名)
(一)消费者(13名)
1.段懿玮 大学生
2.李海明 教师
3.李小伟 研究员
4.李倩倩 自由职业
5.郭彬山 银行职员
6.张 辉 公司经理
7.霍芳芳 公司职员
8.苗志锋 公司经理
9.庞丽林 公司职员
10.武佳瑜 记者
11.杨占辉 公司经理
12.董祖鑫 公务员
13.贾文宏 公司职员
(二)经营者(2名)
1.王大勇 运城学院计划财务部部长
2.和红伟 太原理工大学财务部部长
(三)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
王爱梅 山西广播电视台副主任
(四)专家、学者(2名)
1.任慧琴 中天恒山西分所注册会计师
2.张建伟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五)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5名)
1.周瑰芳 山西省司法厅二级调研员
2.李力海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3.王 涵 十二届省政协委员
4.安 中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主任
5.石 磊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二级主任科员
六、旁听人员名单(3名)
1.白秀丽 编辑
2.吕 军 工人
3.李 莉 公司职员
特此公告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