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章,是因为对两个可爱孩子的心疼。
两个刚刚离开父母羽翼十二三岁的孩子,怀着对新阶段学生生活的憧憬,带着兴奋和一丝丝恐惧迈入了初中校门。
“达州外国语学校”(百度上介绍说简称“达外”),多么牛逼的名字,这让我想起了我们重庆与“一三八”(著名重点中学)在同一方阵的“重庆外国语学校”,想起了闻名全国的“川外”。能够将“渠县东方外国语学校”这样一个野鸡味十足的学校更名为牛屁哄哄、高大上的达州外国语学校,说明“达外”在不少方面确实牛逼,就像不准学生将食品带进校园一样牛逼。
这也是一个9.11。婆婆(奶奶)心疼孙子,给买了一箱牛奶(低脂高钙纯牛奶、24盒、每盒250毫升)让他带到学校喝,没想到学校保安严格执行学校规矩:不能将食品带入学校。
少不更事的孩子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只觉得浪费了实在可惜——这一点让笔者非常感慨,当今的小孩子,能够有这种想法,其思维成熟度足以让不少成人汗颜。当然,或许只是一种油然而生的淳朴情愫,那更加金贵。
怎么办?那就喝了吧。不要责怪孩子不懂得“过犹不及”,他们只知道牛奶是拿来喝的,只要喝进了肚子自然就没有浪费,自然也没有辜负奶奶的爱。于是两人蹲在地上,就在神圣(他们心里肯定是这么认为的)的学校大门口,一个孩子喝了5盒,另一个能干些,喝了6盒。看到这里,笔者心里满满的心疼和酸楚。
这一幕也引发了周边学生家长的共情,引起了众怒,也才有了视频的上传。
保安也“看不下去了”,终于开动了脑筋,告诉孩子们可以存放在保安室,离校时自己去拿或者叫家人来取。让人酸楚的一幕终于落幕。
事情在网上发酵后,9月14日,当地多部门采取了联合行动。不仅学校主管部门教科局法规股、后勤服务中心介入,而且当地警方也介入(调查保安是否强迫学生喝奶)。就这一点,必须为渠县点赞。教科局也对学校校长进行了约谈,责令整改。
那么学校为什么不允许学生带食品进校园呢?学校负责人给出的解释是:
“我们学校有1万多名学生,学校又在城乡结合部,学生在外面买食品,若吃了过期食品、霉变食品或者不卫生的食品出现食品中毒,学校肯定脱不了干系,所以我们才出台这样的规定。”
这番说辞嘛,意料之中的。但是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作为一所学校,显然也没有谁赋予它这样的权力,当然也并不违法。但是不准带食品进校园显然既不合理也不合正常逻辑。比如学校可以要求学生不能带鞭炮进学校,这是符合基本逻辑的,因为有极大安全隐患,合情也合理。
害怕学生吃了”过期食品、霉变食品”引发事故是对的,但是初中生对过期食品、霉变食品显然是有甄别能力的,学校要做的应该是时常警醒学生注意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比如提醒他们购买食品尽量去大型超市,购买时一定看看是否过了保质期、真空包装是否有破损等等。如果做到了这些,哪怕学生食用校外购买食品出现状况,学校又会担多大责任呢?学校责任划定的关键在于学生出现状况后学校是否积极作为!
学校更应该做的是确保校内超市、小卖部、食堂不能售卖不合格食品,如果因为学生食用校内食品出现问题,这个责任学校显然会大得多,而非校外。按照常规的逻辑就能做出这样的判定。那么学校负责人的说辞显然就是在撒谎。问题的根源其实就如同校外超市老板所言:
“达州外国语学校是一所私立学校,校内开设的超市、小卖部以及学生食堂,都是‘有关系的人’开的,被垄断了,他们这些校外的店面,顾客几乎没有学校里的学生。”
今年4月,仅仅只有3000名学生的湖南邵阳市新宁二中一个小卖部的经营权不是以三年320万“成交”了吗?!“达外”可是有1万多名学生呀!里面的超市又会以怎样的天价成交呢?即便没有天价,中间有怎样的利益输送呢?相关部门应该查的恐怕是这个。
要说,只要严格遵守了商业程序,多高的承包价格也不会受到苛责,毕竟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是如果彼此达成了诸如“学校必须明文要求学生不得在校外购买食品入校”之类的约定,那又另当别论。这事儿,发生在“达外”是大概率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