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民警接到房屋中介张某报案,称他被诈骗,有人伪造中级职称资格证件卖给他。
张某:“警官,我们讲好的,我把我手里这些需要获得购房资格客户的身份证、证件照提供给他们,他们就给我们办理真的中级职称资格证,我的客户就可以凭借这个职称在成都落户买房,结果我领到的资格证都是2016年的,这明显就是有问题。”
警官:“中级职称资格就这么容易获得?只需要提供身份证、照片就可以办理,你自己没觉得有问题吗?”
时间倒回到2021年7月,刚经历工作调动的王某,带着妻儿回到成都。儿子一年后就要升入初中,王某想挑选套学区房,为儿子的以后深谋远虑。
可是问题来了。初来乍到,王某和妻子李某无论是学历还是在成都缴纳社保的时长,都不满足成都的落户购房资格。两年社保倒是交得起,可孩子上学等不起了啊!王某夫妇为此整日愁眉苦脸,长吁短叹。
一天,王某在朋友圈看到房屋中介张某发的一条信息:无学历代办中级职称落户。这样落户的时间就大大缩短了,说不定就能买套学区房,赶上孩子上初中了。
王某夫妇一合计,主动找到张某咨询,得到了肯定回复。张某称办理中级职称只需要提供身份证、照片就可以了,甚至连学历都不要求,要知道,王某和妻子李某可都不具备办理中级职称资格的学历、执业条件。
张某:“没问题的,到时候你可以验证证书真假,我们办的肯定是真的,包管让你安安心心落户。”
见张某这么肯定,王某夫妇也放下了一颗犹疑的心。殊不知,张某的上家也是这么打包票的。
张某某收取了一人两万的定金后,代理了六名客户,他委托上家的办证老师为这些不符合条件而且只提供身份信息和照片的客户,办理能在成都落户的中级职称资格证。
2021年年关将近,张某终于接到了办证老师的电话,说中级职称已经办下来了两本,让张某赶紧去拿。可是证书拿到手,张某却总感觉哪里不对,自己办理的2021年的职称证,拿到手的证书上却写着2016。心生怀疑的张某去找主管机关查询证书信息。果然,是假的!于是,张某到公安机关报案。
[文中人物、公司名均系化名]
嘉宾解读
金牛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杭志
单就本案的定性来说,张某、王某等人,明知为不符合中级职称评定条件的人办理相关资格存在贿买的可能,仍然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应当以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罪。但考虑到张某作为房屋中介,介绍他人买卖证件,并未从中获取差价,其初衷只是为了后续购房交易做准备,而王某等人也是为了满足个体落户条件而铤而走险,这些人在公安机关通知后都能主动到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的从轻处罚情节,犯罪情节实属轻微。本着坚持法理情相统一的原则,最终,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对其作出酌定不起诉、适用缓刑决定,促使这些一时鬼迷心窍的人尽快回归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无论是买假证,还是买真的,都可能涉嫌犯罪。天上不会掉馅饼。生活中有些捷径是万万走不得,往往一不小心,就落入违法犯罪分子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