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李长需
校园霸凌,不是批评、训诫一通就可以完事儿。
3月20日,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印发《2024年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明确考生初中期间有校园欺凌等行为的,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并在录取中最后投档。
成都此举,来得非常及时,也被人称为“大快人心”。在接连发生的校园极端霸凌事件中,霸凌者虽然做出了人神共愤的恶行,但他们所受到的惩戒,只不过是批评、训诫而已,最严厉的惩罚,也不过是到“专门学校”训诫教育一通。这与他们所作出的“恶行”,极不匹配。
霸凌者在法律层面的惩戒不足,让不少网友极为焦虑和不满。不能形成有效的惩戒,霸凌者就会有恃无恐,也极易形成负面放大效应,刺激更多的霸凌行为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曾有网友建议,在法律层面之外,应该建立起一套社会惩戒机制,通过在升学、参军、考公、学医等领域的采取向霸凌者说“不”措施,来约束霸凌者的不良行为。成都此次通过中考招录对霸凌行为说“不”,显然顺应了“民意”,也是教育部门解决校园霸凌的一次大胆探索,有其推广的必要。
据了解,成都的中考招生分为填报志愿录取、指标到校生两种方式。指标到校生占市直属学校、各区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0%。其中,区域指标分配到校的,不需要参加中考;市指标到校生需要中考,成绩达到“重点线”可被录取。而在具体招生录取中,则采取“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模式进行。如果这套标准不加限制,那或意味着,那些“有背景”的欺凌者,无论其行为有多恶劣,并不一定能影响到他们的升学,家长上下其手,或可让他们坐上“指标到校生”的直通车,毫无障碍地去上心仪的高中。
但在新政之下,如果有校园霸凌行为记录在案,基本上就丧失了上下其手的空间,被直接“红牌”罚下,“指标到校生”的直通车,就别想了;就连在录取中,也落得个最后投档的待遇。这张“红牌”不能说不严厉,对于那些“熊孩子”及其家长来说,就不能不考虑再三了。最起码在“作恶”之前,就得考虑考虑自己要付出多大代价。尤其在家长层面,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与放纵孩子之间,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了。
值得注意的是,成都中考新政并不是只知道一味地惩罚,而是将负面惩戒与正面激励结合在了一起。其政策明确提到,有市级及以上“新时代好少年”“劳动奖章”“劳动能手”获奖记录等正面清单的,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推荐为指标到校生或在录取中优先投档。这种正面激励措施跟对霸凌者的惩罚一比较,所发出的信号就很明显了:优良行为与不良行为的回报或惩罚,有多大差距;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回报或收获是天差地别的。这会从理念及实施上,对校园霸凌行为形成高度挤压。
当然,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们也并不希望孩子偶然一次的不当行为,就失去改正的空间,进而影响到他们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这就需要成都的这项新政在实施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对霸凌行为的认定或惩戒上,采取分级分类措施。比如对那些霸凌成性的,毫不手软,严格按照政策对待;而对于那些偶尔有霸凌行为且能及时改正的,给予原谅的空间。这样既能约束校园不良行为,也能给偶尔犯错的孩子一个回头的机会,达到教育的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