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何方迪
建立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职校学生与本科学生享有同等就业待遇、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日前记者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经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四川是职教教育大省。目前四川职业院校数量位居西部第一、全国第七,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产教融合更加深入,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更加突显。2023年入选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8个,居西部第一、全国第五;在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中,四川省17个教学团队共获得5个一等奖,12个二等奖,学生参加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也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6所高职学院牵头组建的7个产教融合共同体入围国家级产教融合共同体。
2023年,《条例》被列入省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最终颁布实施。《条例》共8章74条,包括总则、职业教育的实施、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职业教育的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对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
《条例》指出,明确职业学校应当依法治校和规范办学,建立健全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立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提供汇总发布专业设置、招生情况等,提供查询、报考等服务;明确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工作职责和学生实习权利保障、禁止行为等。
《条例》强调,推动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明确职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优先发展区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需要的专业;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返乡创业就业以及职业技能等方面培训;加强对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及盆周山区职业教育发展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