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关于做好2021级
具有滨海新区户籍
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安排
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滨海新区普通高中学校实际情况,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条件
2021级具有滨海新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滨海新区普通高中,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生须具有滨海新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滨海新区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
(二)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原则
具有滨海新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转入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滨海新区分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及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等地域,原则上转学学生根据户籍派出所所辖地域选择与之相对应的普通高中转入。若户籍所辖地域高中教育资源不能满足需求,滨海新区将结合高中校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妥善调配我区普通高中学位、教师等各类教育资源,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滨海新区普通高中就读。
三、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1级具有滨海新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的转学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9:00至12月30日17:00,凡符合条件申请转学的学生均须登录“滨海新区普通高中转学系统”(http://bhzx.tjbhedu.cn:8888)进行统一网上报名。届时,区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将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复核。
网上报名所需材料明细:
(1)滨海新区常住户口簿首页及学生本人页电子照片;
(2)学生身份证(天津或外地均可)及学生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3)学生中考成绩单或当地考试部门(中招办)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照片(须加盖当地考试部门公章,包括中考科目各单科分、总分以及满分说明);
(4)凡在外省原学籍校学习小语种的学生,由原学籍校出具的学习小语种的相关证明材料照片(须加盖出具证明学校公章,留存开具证明人员的固定电话联系方式)。
(二)填报志愿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学生须于2022年1月10日9:00—17:00登录“滨海新区普通高中转学系统”,选择正式转入方式并进行志愿填报(学校是否提供住宿、民办学校收费等事宜详询各学校)
志愿填报说明:
1.在津参加过中考的学生,正式转入方式只能选择“直接统筹安置”,且须按照2021年10月8日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发布的《关于2021级、2022级及以后具有滨海新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的相关规定》进行志愿填报。
2.正式转入方式选择“直接统筹安置”且未在津参加过中考的学生,可通过填报统筹学校志愿的方式被直接接收。
3.正式转入方式选择“参加统一测试”的学生,可依据自身学习情况,结合测试学校转入计划,自主选择学校填报志愿。测试学校将根据转入计划,遵循“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额满为止”的原则予以接收。
4.参加统一测试,但未被志愿校录取的学生,将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统筹学校。
(三)现场核验
由各区域招生考试部门和各开发区相关单位组织转学学生按户籍地域划分进行线下报名材料核验和志愿确认。
1.学生可于2022年1月11日9:00—17:00,登录“滨海新区普通高中转学系统”,打印《信息确认表》并按照预约时段于1月14日9:00—17:00进行现场核验。
2.在津参加过中考的学生须到各核验点指定区域进行现场核验及志愿确认。
现场核验所需材料明细:
(1)学生滨海新区常住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2)学生身份证原件(天津或外地均可)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生中考成绩单或当地考试部门(中招办)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当地考试部门公章,包括中考科目各单科分、总分以及满分说明);
(4)凡在外省原学籍校学习小语种的学生,由原学籍校出具的学习小语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出具证明学校公章,留存开具证明人员的固定电话联系方式);
(5)自行打印的《信息确认表》;
(6)学生本人及一名陪同家长的《流行病学调查表》。
(四)统一测试
选择参加统一测试的学生于2022年1月18日9:00后登录“滨海新区普通高中转学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统一测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9日(或因天津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学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统一测试,具体安排如下,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统一接收
结合学生填报志愿和测试成绩,由区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统一录取。学生可于2022年1月25日10:00后,登录“滨海新区普通高中转学系统”查询测试成绩及录取结果;未被测试学校录取的学生将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统筹学校,学生可于2022年1月26日16:00后,登录“滨海新区普通高中转学系统”查询随机派位结果。
(六)报到上课
2022年2月14日至15日,由接收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按照相关要求到校报到,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签署《告知书》)并通过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为学生办理转入手续。学生家长须负责协调原学籍学校及时确认网上转学申请。
四、注意事项
(一)凡在天津参加过中考的学生,均不再参加此次测试,具体接收方式按照2021年10月8日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发布的《关于2021级、2022级及以后具有滨海新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须如实填报是否在天津参加过中考及中考成绩等各项信息,如存在瞒报、误报等情况,一经查实,自动取消转学报名资格。此外,学生提供的各项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在报名及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入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学生报到后须按时到校上课,任何学校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各校须如实进行学生出勤情况动态监测工作。
(四)学生及家长要严格遵守天津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提供转学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来津前14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等情况,在进行相关材料现场核验时同步核验天津健康码及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并对未接种人员做好登记。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人员暂不来津;现场核验时14天内有天津市以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电子均可)。
(五)滨海新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
区教体局官方网站
http://jtj.tjbh.gov.cn/channels/9931.html
(六)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
上述部门咨询电话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
五、其他说明
(一)具有滨海新区户籍且学籍为本市其他区县普通高中正常在校状态的学生转入工作
相关转学政策请于2021年12月16日—30日期间具体咨询学生户籍所在地域高中学校(各校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并于2022年1月5日联系学校进行报名。
(二)2022级及以后学生转入工作
2022级及以后具有滨海新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滨海新区普通高中就读,学生须具有滨海新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滨海新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转学工作将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另行安排。
凡在天津参加过中考,但按照当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未达到户籍所在区域对应可报考的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不得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后续请各位转学学生及家长持续关注滨海新区教体局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消息,并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转学工作各环节顺利进行。
滨海新区2021-2022学年度
第二学期转学登记通知(初中)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4]8号)文件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初中教育实际,现将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中转学要求通知如下:
一、转学条件
要求转入塘沽、汉沽、大港、油田的七、八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登记审核时间
2022年1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审核地点
参见附件,在指定学校登记。
四、审核材料提交
(一)滨海新区户口(含蓝印)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二)滨海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学生户口本(法定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本上);
3.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的务工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4.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合法居所证明(房本、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6.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三)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四)外省转入学生登记审核材料后,如准予转入,开学后两周内须配合学校提供原学籍校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详询登记学校)
五、注意事项
(一)请转学登记家长(仅限一位法定监护人)应遵守当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指定时间持上述佐证材料和当日健康码绿码等,严格遵照学校防疫要求,进入学校指定地点审核材料。届时学校对于就读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不做接待、暂不办理转学,家长可电话联系学校线上发送佐证材料照片后再做下一步安排。如有瞒报、谎报个人就学经历和行踪等情况,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新区教体局将联合新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申请转入滨海新区其他区域的学生,请咨询相对应的教育部门,具体联系电话如下:泰达街(开发区):25203121保税区:84905055高新区:84806258生态城:67289022东疆港:25601294
(四)特别提示:因疫情原因且为方便家长就近办理,新区教体局委托局属初中学校进行转学登记审核,由于部分学校学位紧张,登记地点不一定为接收学校。如家长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接受新区教体局下一步统筹安置。望各位家长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