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屏新闻记者从云南省教育厅获悉,根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经学校自主申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11月至12月,组织专家到云南轻纺职业学院、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了人才培养合格评估,2所高等职业院校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了整改方案并及时进行整改。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和整改情况,云南轻纺职业学院、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所院校拟通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合格评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