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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实习期间身亡事件: 不能把学生当作工人一样进行管理

年纪轻轻的来自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的大学生杨昌(化名)就这样离开人世,大家对于这样的结局感到非常惋惜,同时也非常气愤。

一个还未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仅仅参与体验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就把命搭上,究竟是谁的过错?

多年来,职业教育之所以被歧视,不单单来自社会的歧视,更主要的原因来自部分学校对学生在学习管理方面的不作为和缺少人性化关怀,特别是民办职业院校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加突出。

如果稍加留意就会发现,职业技术院校每年招收简章,从生活条件、学习环境、就业形势等方面宣传的神乎其神,学生一旦入学后才发现,现实状况比招生宣传相差甚远。

这样的事情,特别体现在收费方面,什么工装费、见习费、技能培训费,在入学前都不说明,入学后才告诉学生,这些杂七杂八的费用,多的时候超过普通高校一年的学费。

另外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该事件里学什么不一定到什么地方实习的问题。在这起事件中,114名学习护理专业的大学生,却被安排到手机屏生产制造企业进行实习的问题。

这哪里是实习,分明是给企业输送廉价劳动力。

这些被学校安排到企业流水线的学生,就像那些灵活就业人员一样,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障,没有与其他流水线岗位上工人相同的待遇,三个月的实习时间,工厂只支付他们相应的劳动报酬。

然而,本来是实习的这些大学生,每天的工作时间大约在10~12小时,每个月的劳动报酬也就是2、3000元,远远低于同岗位其他工人的收入。

关于职业院校大学生实习问题,以前曾经有过多次报道,揭露校方在为企业提供劳动力同时,克扣学生劳动报酬问题。学生俨然成为用工企业与校方之间最大的受害者。

在这起事件中,来自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大三学生杨昌(化名)以及他的同学们,被校方安排在非护理专业方面的企业实习,充分证明了校方对职业院校大学生实习的不重视和敷衍。

而杨昌实习所在的企业,违法劳动法规定,对来自云南职业学院的大学生,按照签订劳动合同的办法对他们进行管理。

当杨昌多次声明身体不舒服,请假到医院做检查的时候被相关人员拒绝,最终导致杨昌救治不及时而死亡的严重后果。对此,不但用工企业应该负有主要责任,云南新兴职业学院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通过这起事件,应该引起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高度重视,对职业院校以实习为名向企业输送廉价劳动力的行为进行严厉整顿,对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安排学习护理专业的大学生到手机屏制造企业实习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通过整顿和查处这些违规行为,切实保护职业院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职业院校的办学行为,杜绝类似问题的一再发生,让杨昌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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