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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多地密集宣布民转公或停止办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3月30日,昆明市陆续公布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共有37所,其中部分转公办,部分注销办学。

1

五华区

昆明市五华区华山中学

昆明长城中学(含小学、初中)

云南大学附属中学(含小学、初中)

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含初中、高中)

昆明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昆明理工大学附属中学(仅含初中)

2

盘龙区

昆明市盘龙区云南大学附属中学西林分校

昆明市盘龙区白塔中学

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昆明湖校区

昆明市盘龙区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俊发城实验小学

3

官渡区

2022年官渡区在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中,对以下8所公参民学校进行清产核资后,义务教育阶段转为公办学校。名单如下:

昆明市官渡区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官渡小学

昆明市官渡区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官渡中学

昆明市官渡区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樱花语学校

昆明市官渡区云南大学附属中学星耀学校

昆明市官渡区云南大学附属会展学校

昆明市第一中学官渡学校

昆明市官渡区云子中学

昆明市官渡区冠益中学

4

西山区

西山区将于2022年9月将以下5所民办学校转设为公办学校:

昆明市西山梁源小区第二小学校

昆明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

昆明市第一中学西山学校(仅初中)

昆明市西山长水高级中学(含初中、高中)

昆明滇池中学(含初中、高中)

5

呈贡区

一、省、市级规范学校名单

1.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仅含初中)

初中转设为公办学校,高中履行审批手续后保留为民办学校

2.云南大学附属中学大学城校区(含小学、初中)撤销建制,现有师生全部并入云南大学附属中学一并转设为公办学校

3.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呈贡校区(含初中、高中)整体转设为公办学校

4.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呈贡校区整体转设为公办学校

二、区级规范学校名单

1.昆明呈贡新区中学(云南大学附属中学呈贡校区)(含初中、高中)整体转设为公办学校

2.云南民族大学附属小学整体转设为公办学校

3.昆明师专附小呈贡海岸城分校整体转设为公办学校

4.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七彩云南小学整体转设为公办学校

以上学校规范工作自2022年9月执行。

6

晋宁区

昆明市晋宁区立德初级中学

安宁市安宁中学太平学校

7

经开区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云经林溪小学

昆明学院附属经开学校

昆明市第一中学经开校区

日前,《山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印发,决定对公办学校(含其附属学校、校办企业、学校基金会、学校工会等附属机构)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称“公参民”学校)进行专项清理规范。2月25日,省教育厅对上述《通知》进行了解读。

《通知》明确

“公参民”学校清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一是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

二是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含具有财政经常性经费关系的其他单位、政府国有投资平台、政府发起设立的基金会、国有企业等)合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

三是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含公办学校以品牌、管理、师资等无形资产参与办学)的义务教育学校。

我省要求

各地不得再审批设立新的“公参民”学校;

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或者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方式参与举办或变相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对现有“公参民”学校视情况转办为公办学校、继续举办为民办学校或终止办学。

七种类型需清理规范

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

优质教育资源缺乏的地区,由地方政府引进区域外公办学校合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完善管理模式。

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六独立”要求(即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财会核算、招生、毕业证发放)的,可继续举办民办学校,但应在履行财务清算等程序,并对民办学校及相关单位、企业等冠用公办学校校名或校名简称进行清理后,公办学校逐步退出;经协商一致且条件成熟的,也可转为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符合“六独立”要求的,地方政府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应视情况将其转为公办学校或终止办学。

新建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建为公办学校。

既有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参民”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转为公办学校,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学位、继续办学

我省要求

要坚持属地原则、以县为主,全面摸底排查、理顺体制机制,确保“公参民”学校全部纳入清理规范范围,确保2022年年底前全部清理规范到位。

对执行不力、顶风违规变相审批的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重磅!

民办将转公办或停止办学:

两年左右

再无国有民办小学初中

近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要求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不再审批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通知中对名校办民校(公参民)的范围做了界定,通知中主要内容要求如下:1、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2、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六独立”可以继续举办民办,但对使用公办校名和校名简称进行清理后退出。3、对于不符合“六独立”要求的民办学校,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转为公办或终止办学。4、既有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配套建设的“公参民”学校或转为公办学校,或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学位,继续办学。5、不再审批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6、地方政府和公办学校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已经派出的,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引导退出。7、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合作或挂牌的)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8、名校办民校(公参民)的治理,力争用2年时间,理顺机制体制,实现平稳过度。文件最后规定“将此项工作分别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和部署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并要求在今年8月底完成专项摸底排查,理清产权和责任关系,制定分省分年度工作方案,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备案。

各地“民转公”工作纷纷开始受此影响,近日,河南省淮阳第一高级中学“民转公”工作筹备会在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为回报社会,经原淮阳一高董事会研究,校长王业生向有关部门正式递请《淮阳一高关于学校捐献报告》,将学校整体捐献给当地政府。

河南省淮阳第一高级中学是一所规模较大的民办完全中学,现有教职员工1300人,在校生两万多人,2002年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筹建,2003年建成投入使用,2005年被评定为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另悉,7月31日,周口市淮阳区教育体育局以红头文件方式,正式公布淮阳第一高级中学按公办学校进行招生。此前,四川眉山天府新区嘉祥外国语学校(简称天府嘉祥),还没等到9月1日开学,但已经被要求转设为公办学校。

原因是在6月11日四川省教育厅等部门发布的一份官方文件:《关于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暂停审批一切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眉山天府新区嘉祥外国语学校是民办教育实施新政前后,四川第一例由民办转设公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天府嘉祥的性质将就此发生改变,家长和学生们或许将重新选择。据了解,天府嘉祥由四川恒邦双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位于眉山视高镇,设有幼儿园、小学、中学,能够容纳3000人,由嘉祥教育集团负责运营管理。此前,两家单位已经在攀枝花市,合作兴办了嘉祥攀枝花学校。去年起,嘉祥教育集团的老师,就开始了天府嘉祥的开学准备工作,目前只能停下来。据说学校已经招收到七八百各年级学生。除了四川省外,湖南省在2021年6月22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通知,要求将民办初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占义务教育的比重调减至5%以下,大约会调减36.4万余人,并且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6月29日消息,江苏省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推进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部署我省狠抓落实2021年教育重点事项工作总体方案》,明确表示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力争用2-3年时间将全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数占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的比例降至5%以下,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数占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的比例降至1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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