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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后备厢经济等特色经营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李瑞莹

2月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主体活力,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共同发布了《云南省推进重点群体创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助推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

创业不少于1万人

《方案》明确,要坚持创业带动就业,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完善政策扶持和孵化服务,最大限度释放创业动力,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2023—2024年,计划通过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优化提供创业服务,支持更多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力争实现创业培训规模不少于12万人次、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不少于1万人、新增返乡入乡创业人数不少于5万人、退役军人新创业不少于5000人,就业困难人员能够以更加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增收。

每年立项支持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2000项以上

《方案》将通过实施“创业环境优化”“创业主体培育”“创业服务护航”“创业培训赋能”“创业政策扶持”“金融产品助力”“创业载体筑巢”“创业氛围营造”和“灵活就业支持”计划,深入推动重点群体创业。

具体来说,将结合云南省创新高地、创业福地建设和“云南过桥米线”“云南特色小吃”“云南生态茶叶”“云南生态咖啡”等劳务品牌培育计划,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敢闯敢创”的良好创业生态。在主体培育方面,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工程,每年立项支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00项以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意设计成果转化。围绕云南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行业发展趋势,引导支持有专长的退役军人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国家和省重点扶持行业领域创业。对于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发展夜经济、后备厢经济等特色经营,引导其创办家政服务、社区养老、商品零售等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

依托公共招聘网站

开设零工信息专区

在创业政策扶持方面,《方案》提出,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对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借款人,给予原则上不超过1年的展期。同时,支持金融机构围绕“稳岗扩岗”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贷款投放,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此外,在加大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力度方面,拓展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支持项目,计划认定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园,省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此外,针对自主创业的劳动者以及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人员,本人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线上办理就业登记。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场地资源,设立零工服务专区,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服务大厅开放时间,免费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求职招聘服务。将零工市场建设与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相结合,将零工求职招聘信息纳入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依托“云南人才网”、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等公共招聘网站开设零工信息专区。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维护,提供维权“绿色通道”和法律援助服务。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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