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南京师范大学就独立学院转设有关事项发布官方说明。此前(6月6日),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分别发布公告表示,决定终止相关学院原专设方案。公告指出,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的办学性质不会变为职业本科。6月7日早上6:40,南京师范大学官方微博发布《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转设有关事项说明》。全文如下: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转设方案”,现就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转设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以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学生身份和学籍档案保持不变,学生在学信网上的学籍信息保持不变。
二、以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仍以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名义颁发,不因转设受到影响。
三、以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仍按原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在现址完成学业。南京师范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继续传承校园文化。校友关系隶属南京师范大学。
6月6日,浙江工业大学官微发布《关于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转设问题的公告》公告:
经研究,学校决定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不与高职院校合并转设为职业技术大学,办学性质不会转变为职业本科。
同日,@浙江师范大学 微博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权威发布,浙江省全面暂停独立学院与职业院校合并转设为职业技术大学的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终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原转设方案,不选择与职业技术学院合并转设路径,办学性质不会变为职业本科。在后续工作中,浙江师范大学将认真听取学生、家长和校友对行知学院转设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各方诉求。
学校决定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不与高职院校合并转设为职业技术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的办学性质不转变为职业本科。
@浙江财经大学微博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权威发布,浙江省全面暂停独立学院与职业院校合并转设为职业技术大学的工作。浙江财经大学同意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不与高职院校合并转设为职业大学的决定,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的办学性质不会变为职业本科。浙江财经大学表示,“在后续转设方案形成过程中,学校将充分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邀请师生代表参与,及时公开相关工作进程。真诚欢迎学生、家长和校友对东方学院转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理性表达合理诉求。”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微博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权威发布,浙江省全面暂停独立学院与职业院校合并转设为职业技术大学的工作。
经研究,学校决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不与高职院校合并转设为职业技术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办学性质不会转变为职业本科,办学性质不会转变为职业本科。
6月5日20时58分,浙江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教育之江”发布题为《权威发布》的消息,浙江省全面暂停独立学院与职业院校合并转设为职业技术大学的工作。
全文如下:
经研究决定,我省全面暂停独立学院与职业院校合并转设为职业技术大学的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全省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规〔2020〕38号)精神,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对以独立学院名义招生录取的在校学生,凡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均以独立学院具名用印。学信网上的个人信息与招生录取学籍注册时信息一致。
我厅和各有关高校将认真听取广大师生对独立学院转设的意见建议。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6月5日
声明:以上图文,贵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