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政务服务网9月10日消息,杭州市教育局当天就“双减”政策背景下大学生家教问题作出了一则答复。
网民9月8日留言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想咨询一下大学生家教是否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大学生通过家教机构进行家教,是否会因为违反政策规定受到处罚,处罚依据是什么?
杭州市教育局9月10日答复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14条“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因此,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大学生不能开展针对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具备教师资格的大学生通过家教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也必须按照国家“双减”相关政策执行。
此前,位于上海的华师大家教中心8月18日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华师大家教中心将终止相关业务。公告介绍,华东师范大学家教中心自1995年成立以来,至今已经为校内无数同学提供了勤工助学的岗位。
编审:睿智校审:昕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