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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中学又现有偿补课, 学校直接开除, 不过有两个问题不容忽视

说到补课,很多人应该都会有过类似的经历:好不容易熬到了假期,老师却提前联系好了家长,接下来的时间又要被补课占用。因为补课的老师是在校授课教师,所以家长们一般也很乐意让学生报名。对于老师们来说,有偿补课也可以多一份收入。这看起来似乎是一件“双赢”的事情。

不过,很多人可能忽略了一点。如果班里同学没有全部参与老师组织的有偿补课的话,对于未报名的一部分学生而言,是不是有些有失公允呢?反之,如果全班同学都报名了有偿补课,那么有偿补课有什么价值和意义呢?这样的话似乎又有些说不通。

事实上,对于在校教师组织的有偿补课,很多地区都有明确的规定:明令禁止甚至是有严格的处罚。这不,浙江慈溪育才中学的一位中学老师,就因为有偿补课,被学校开除了。对于这件事情,其实有两个问题不容忽视。

浙江一中学教师因为有偿补课被开除

浙江慈溪育才中学的一则声明被学生家长广为转载,声明的内容是有关在校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江老师是浙江慈溪育才中学的一位在职教师,因为在校期间他曾给自己所带班级的学生进行了有偿补课,违反了学校的有关规定,因此学校决定将其清除出教师队伍,并且通知给了各位家长。

因为有偿补课而被开除的老师其实并不只有江老师一人,在很早之前浙江就有两位骨干教师就由于校外补课被学校开除。学校对江老师的处罚是不是有些过重呢?

并没有。原因是育才中学很早之前就有了相关规定并三令五申,即“五不准”之一的“不准教师有偿补课”。将江老师开除出教师队伍,自然有学校的道理。不过,其中仍旧有两个问题值得商酌。

两个问题值得讨论:教师待遇和家长需求

江老师的做法违反了学校规定,学校的处罚当然是有道理的。不过话说回来,看问题不能只看表象,之所以这位江老师在学校严格禁止有偿补课的情况下还有意为之,肯定有其背后的原因。我认为主要还是文章开篇提及的两点:一是教师的收入和待遇问题,二是家长和学生的需求。

先说第一点,众所周知,但是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老师的收入水平算不上特别高,而且上提的空间有限。这个时候,课堂外组织有偿补课无疑可以提高自己的收入。之所以江老师选择“冒险”,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不满足于现有的工资水平,亦或者说是现在的收入和待遇不足以支持家庭支出。取消有偿补课后,教师的待遇是不是应该照顾一下呢?

再说第二点,同样的老师授课,按理说学生们站在的是同一条起点。但是,不同学生的接受和理解学习能力会有差别,因此难免会有学生“跟不上节奏”。如果不允许有偿补课的话,有偏科情况的学生的学习成绩如何提高,短板如何弥补呢?亦或者说,这类学生的需求应该如何满足?这个问题也很值得讨论。

如何看待有偿补课?

总的来说,学校不允许在校教师组织有偿补课的好处远远多于弊处,这样的举措不仅可以让老师全身心地投入课堂教学,而且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小学生家长经济上的负担。但与此同时,教师的待遇和学生的补课需求也不可忽略,不知道对于这件事情,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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