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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托管机构十年监管政策的演变

2008年,深圳颁布了第一部关于校外托管机构的规范性文件——《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这是全国最早针对校外午托机构管理范畴出台的政府规章,《管理办法》于2008年12月31日经深圳市政府四届一二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

《管理办法》特别规定:校外午托机构应设在建筑物的三层以下,建筑物应当符合结构安全要求,不得是工业厂房、地下室、仓储建筑或违法建筑。校外午托机构场地建筑面积应当在八十平方米以上,午托学生人均建筑面积应当在四平方米以上。午托学生在二十五人以下的,应配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每增加二十名午托学生的,应相应增加一名工作人员。

设立的校外午托机构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设立者可以依法向区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文中还提到了年检制度:

校外午托机构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应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于当年五月三十一日前报送所在区民政部门进行年度检查。

近十年监管政策的改进

2017年6月27日,深圳市法制办会同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法制函〔2017〕740号),明确了评估托管制度的效果。在托管政策实施八年后,深圳市第一次重新审视管理办法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12月,评估小组对立法后评估报告初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并报深圳市政府审定。评估报告中提到:2009年实施至2017年12月,通过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区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校外午托机构共有199家。而彼时深圳市城管部门提供的公开数据显示,深圳有6300多家校外午托机构。这也意味着,合法有证的占比仅4%左右。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南方网曾经一篇报道给出原因:以申请登记流程为例,原办法设定了前置行政审批,环节较多、耗时较长,不利于深圳校外午托行业、市场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有证的校外午托机构数量极其有限。此外,‘原办法’在校外托管机构设立的性质、申请流程、事中事后监管、执法查处等方面均存在不完善之处,导致缺乏执行性。原《办法》也被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称之为脱离实际的“废法”。仅原《办法》只允许校外托管机构设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这一点始终备受争议。

在此基础上2018年8月8日,由深圳市法制办起草的《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深圳的托管制度,经过进一步调整进入了有一个新的时期。

托管政策的革新

新修订的《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把校外托管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以营利为目的设立校外托管机构的,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并且符合相应的食品经营条件、消防条件后,方可开展校外托管服务。;以非营利为目的设立校外托管机构的,应当在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且符合相应的食品经营条件、消防条件后,方可开展校外托管服务。在托管面积上,仍没有变动:要求建筑面积应当在80平方米以上。

新《办法》取消校外托管机构申请登记的前置行政审批环节,但是在消防方面更严:“校外午托场所原则上不应设在居民住宅房内,当有实际困难必须将校外午托场所设置在居民住宅房内时,应设在首层,且应设置不少于两个(含两个)独立的安全出口。针对托管机构进行学生的文化课培训,新《办法》中新增规定“校外托管机构开展有偿教育辅导、培训的,应当依法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审批,并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托管机构逐步被纳入监管

在深圳进行管理办法评估的前一年,广东的另外一个城市——东莞,在2016年10月13日,发布了《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这个办法规定更细,甚至对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米也做出了规定。在消防、食品安全,建筑上规定更严,对于托管类的面积要求:学生人均室内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人。

2017年11月10日,南昌也发布了《关于规范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校外托管机构不得开设教育培训和有偿学习辅导等业务,不得开设全日制班招收中小学适龄学生及学龄前幼儿,也不得从事与托管工作无关的其他业务。从事教育培训和有偿学习辅导服务的机构,需到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后方可从事以学生托管为内容的服务。在面积上,建筑面积应在100平方米以上,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同年,厦门也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侧重于食品安全。

校外托管机构未来将何去何从?

进入2019年后,浙江的一个校内托管文件在行业内“炸了锅”。浙江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2019年,全省范围有托管服务刚性需求学生的小学都要开展校内托管服务工作。一位浙江的托管老师忧心忡中地说,如果公立学校实现校内托管,对于校外托管机构来说的影响不言而喻,还有多少人愿意到我们机构这来进行托管呢?

浙江实行的校内托管制度是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主要是组织学生在校园内自主阅读、课后作业、体育锻炼、社团活动等。校内托管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相应费用由学生家庭负担。

在浙江之后,2019年1月23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公告,计划延长校内托管时间至18时。

随着校内托管的模式渐渐地推广,可以说对校外托管行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尤其是晚托类的机构。有人甚至预测:不仅是托管机构,小培训机构也将越来越难以生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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