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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单位人员不能享受杭州人才政策, 官方: 地方政策, 请理解

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3月17日回复网友留言时表示:省级单位人员不能享受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

3月16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一名2022届准硕士毕业生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杭州市委书记留言,称自己非浙江人,在杭求学多年,毕业后很想留在杭州发展,身边很多非杭州人应届生都留在杭州就业了,但很多人面临同样一个问题:“我们上学在杭州,工作在杭州,贡献也在杭州,就是就业的签约公司是省属单位,而省属单位就业的在杭毕业生均不能享受杭州市的人才政策,杭州的所有待遇都与我们无关,还要承受更多的购房安家压力,我们感觉非常不公平。”

该学生在留言中还写道:“希望就在杭省属单位人员无法享受杭州市人才待遇问题提出建言,请领导们采纳,也为杭州,为浙江留住更多人才,充分调动人才积极性,为浙江打造重要窗口蓄力、发力!”

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3月17日回复这条留言称,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是依据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现行财税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实际出台的地方性人才激励扶持政策,“您留言反映的省级单位人才扶持政策事宜建议向省级相关部门咨询反映。请您理解。”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查询发现,杭州市人力社保局2021年12月20日在官网发布《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其中的补贴标准为: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毕业时间在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的博士,补贴标准仍为5万元;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按原标准(5万)申领补贴的博士,仍按原标准执行。

该《申请指南》的常见问答中也对在杭省部属单位是否可以申请补贴的问题做出解答:企业需满足条件,即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省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发证机关为省以上部门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不在补贴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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