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职业培训项目考核管理,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办班,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促进我市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绍兴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规程(试行)》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浙劳社培〔2009〕2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监管的意见》(浙人社发〔2018〕42号)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为适用范围、办班申请、班级管理、培训考核(认定)、培训(认定)补贴结报和其他等六方面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一)适用范围:是指对在职和要求就业(创业)的劳动者以培养和提高职业能力和个人素质为目的的培训活动,主要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等。
(二)办班申请:承接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向人力社保部门提交培训办班申请材料。
(三)班级管理:包括机构管理要求、培训质量监管和资料保存要求。
(四)培训考核(认定):承接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认定)。
(五)培训(认定)补贴结报:1.补贴对象的范围、符合相关培训资金使用要求规范;2.承接机构进行结报申请流程及要求。
(六)其他:其他要求及生效日期。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张荣社吴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