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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东方遭网红举报处罚结果公布: 停止办学, 处罚15万元

(观察者网讯)今年8月,网红“铁头惩恶扬善”(下文简称“铁头”)拍摄视频反映杭州新东方违规补课,并将其举报至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据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新东方相关公司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初违法所得一倍罚款15万余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杭州学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大关路第五分公司在拱墅区绿地运河商务中心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即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叁仟柒佰捌拾柒元五角整(¥153787.50)。

据企查查信息显示,杭州学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杭州新东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被处罚主体杭州学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大关路第五分公司为该公司分支机构。

据此前报道,“铁头”8月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系列拍摄新东方开展暑期补课,并将其举报至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的短视频,并称杭州拱墅区教育局通知他已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正介入调查举证。杭州新东方客服8月11日表示,杭州新东方已全面停课,恢复时间待定,尚未接到上级通知。

对此,有杭州网民在“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留言,要求“还新东方公道,恢复高中生补课”。

杭州市教育局答复称,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同时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明确规定参照本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杭州市教育局还表示,自“双减(政策)”以来,杭州市面向中小学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除滨江区还有四家外,其他所有面向中小学开展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均已注销,不再具备开展中小学学科类培训(含高中段)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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