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浙江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公教育”)因拖延退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经查明,学员程某于2022年3月1日与中公教育签订《2022年网校事业部浙江网校OAO浙里学.事考云上学(22上统考预排)》培训服务协议书,约定程某如笔试未通过,中公教育向程某退费24000元。
因中公教育资金链出现问题,无法一次性支付退款。经双方协商,于2022年12月24日签订分期退款协议,按约定分8期支付,第一期打款时间:2022年12月26日之前,每期支付退款3000元,截止调查时为止,已经支付21000元,剩余3000元按约定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支付。
因中公教育的资金链又出现问题,最后一期退款3000元未按约定支付,至2023年9月6日为止逾期37天。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显示:未按约定支付退款的行为属“未按照约定故意拖延退款的违法行为”。
据悉,中公教育已经于2023年9月7日支付了退款。
此外,被市场监管局予以给予警告处罚,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上缴国库。
浙江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中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中公教育成员。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为于天笑。
该公司由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后者被列为了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126.58万元。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