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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育考试院回应“考生成绩被取消”: 处理决定按国家规定作出, 如有异议可申诉

近日,一名网友发帖称,“我的研究生生涯结束了”。图文内容显示,其被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取消了考研政治成绩。该事件迅速引发网络热议。

2月5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每个考生的个体情况不同,但我们做出判罚肯定是经过切实调查后,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来决定的,如果考生对结果有异议,是可以进行申诉的。”

该考生称,政治考试结束后,其发现试卷背面的“考生姓名”没写,于是就补充自己的姓名。据该考生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违规处理决定书》显示,其在2023年12月23日上午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过程中,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该行为系考试违规,“决定对你作出如下处理: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该考生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违规处理决定书》

该考生还称,他准备了材料申诉但申诉失败了。教育考试院的回复显示,“经复查,申辩人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事实清楚,申辩人提出的陈述、申辩理由我院不予采纳。希望申辩人勇敢面对挫折,吸取经验教训,重拾信心信念,继续坚持理想。”

2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该考生,但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复。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每个考生的个体情况不同,但我们做出判罚肯定是经过切实调查后,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来决定的,如果考生对结果有异议,是可以进行申诉的。”

针对此事,教育专家熊丙奇表示,身为考生就要遵守考试规则,当事人打铃之后还继续填写试卷,其实就是违规行为,按规定是可以取消这门考试成绩的。

红星新闻记者蔡晓仪实习生陈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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