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赋分采用的是等级赋分制度。和以前的百分制相比较,更加科学。以前其实在很短时间内,一些省份已经进行过相关实验。目前看,这种算分制度,更加公平一些,也更合理。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将考生的卷面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A等级占15%,B等级占35%,C等级占34%,D等级占15%,E等级一般占≤1%。
根据考生的卷面得分和排名情况,将其转换为等级赋分。等级赋分的分差为1分,在原来的21等级基础上划分为20个赋分区间,将原第1(1%,100分)、第2(2%,97分)两个等级合并为一个赋分区间,其余不变。
每个赋分区间的卷面得分都有一个上限和下限,根据等比例转换公式,将考生的卷面得分转换为等级赋分。具体公式为:其中,s2、s1为卷面得分区间的上限和下限,s为待转换卷面得分;t2、t1为赋分区间的上限和下限,t为卷面得分等比例转换后的赋分。
将转换后的等级赋分进行四舍五入处理,即为考生的最终赋分。
每个省份对于科目可能有所不同,以浙江省为例,高考赋分只用于选考科目的成绩统计,即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7门科目。在6月份高考时,这7门科目会再次进行考试,两次考试中的最高分将计入高考总分。
另外,根据浙江省的考生人数,浙江省各选考科目的保障基数确定为6.5万人。当某选考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数量时,会以6.5万人为基数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
具体赋分制度可能会因年份和政策的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查阅教育考试院或相关部门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