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近日,舟山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完善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3月30日起施行。
01
分配生招生计划
(一)确定舟山中学、南海高中、定海一中、普陀中学、岱山中学、嵊泗中学等6所普通高中实施分配生招生。实施分配生招生的普通高中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由市教育局认定并事先公布。
(二)2024年,舟山中学、南海高中、定海一中、普陀中学、岱山中学、嵊泗中学按招生计划数60%的比例面向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下达分配生招生计划。2025年起,分配生招生比例达到学校招生计划数的70%。
(三)根据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计划数,按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以中考报名人数为准)所占比例,确定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出现小数以四舍五入计,不足1名的保证1名。具体分配名额另文公布。
02
分配生资格
(一)基本条件
学籍要求
具有舟山市学籍且在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完整3年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参与分配生招生,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分配生招生。在本通知实施前已经转学,并符合原分配生招生条件的,仍可参与分配生招生。
综合素质评价要求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第须达到3B及以上。
(二)资格审定
学校审查
各初中学校对本校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资格的学生应在公示前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复查
教育主管部门对各初中学校审查结果进行复查审定,审定结果于5月底报市教育局。
03
分配生录取办法
(一)分配生录取工作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后进行,结合考生统招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依据中考成绩录取。
(二)分配生招生先按原来降分办法录取,若分配生录取人数未达到要求,再在符合条件的分配生中按总分2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普通高中分配生名额录取率原则上不低于95%;其中舟山中学分配生招生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原来降分录取办法不变,2024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起按新录取办法录取。
(三)在录取过程中,某初中学校被上述普通高中录取的人数之和达到分配生名额总数时,则该初中学校学生不再享受分配生降分录取政策。
(四)被特色招生录取的人数计入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录取名额。如果初中学校分配生招生名额未用足,剩余名额以录取区域为单位纳入到统招计划。
分配生名额主要有哪些变化?
分配生资格条件有哪些变化?
一起来看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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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分配生名额如何分配到初中学校?
分配生名额分配方式保持不变,即按照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以中考报名人数为准)占所在招生区域内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确定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出现小数以四舍五入计,不足1名的保证1名。
问 分配生名额如何落实?主要有什么变化?
调整完善前:
若初中学校按统招分数线录取的人数超过分配名额,则分配名额自然失效;若初中学校按统招分数线录取的人数少于分配名额,则剩余名额可在降分范围内择优录取;降分录取后,还未达到分配名额,则不再录取。如果分配生招生名额未用足,剩余名额以录取区域为单位纳入到统招计划。从近几年的录取情况看,只有少数初中学校用到降分政策,且普通高中分配生名额录取率在90%左右。
调整完善后:
仍先按原降分办法录取,若普通高中分配生名额录取率达到要求,则分配生招生不再录取;若普通高中分配生名额录取率未达到要求,再按总分2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至普通高中分配生名额录取率达到95%,则分配生招生不再录取。如果分配生招生名额未用足,剩余名额以录取区域为单位纳入到统招计划。总体上看,分配生招生办法变化不大,既保证原政策的延续性,又按新要求作了相应完善;同时为了学校及考生更好地适应变化,对舟山中学分配生招生设置三年过渡期。
问 分配生资格条件有哪些变化?
学籍要求有所变化。2023年及以前,要求至少初二初三在毕业初中就读。2024年起,要求在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完整3年,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分配生招生。作为过渡,在本《通知》实施前已经转学,并符合原分配生招生条件的,仍可参与分配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