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年薪制”辅警5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招聘对象
(一)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面向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0日之后出生),部分岗位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20日之后出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户籍不限;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五)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参加公安训练活动和日常工作,外表无明显瘢痕、文身;
(六)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除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3月20日至3月26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机关大院2号楼(拱墅区湖墅街道长乐路20弄25号)。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报名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拱墅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内院校毕业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个人征信记录一份(截止时期至2024年3月);
(5)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二)体能测试体测项目为纵跳摸高和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相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按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招用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或统筹调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计算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体检标准》。政治考核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治考核工作要求及说明》等要求进行。政治考核过程中,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为3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二)“年薪制”辅警薪资标准为20万,首期合同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薪资待遇按非年薪制聘用人员标准发放。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不符合“年薪制”管理情况的,将予换岗并调整薪酬。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科目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人事考试规定执行。
(五)在招聘程序中,出现放弃、取消资格等情形时,根据需要进行递补,无适合人选的职位可空缺。
(六)体能测试前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