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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评丨人才不问出处, “非全”与全日制研究生理应同等待遇

潮新闻客户端评论员王彬

图源: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近日,最新版《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发布。《指南》显示,杭州再次调整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围,申请条件进一步放宽。其中明确提出,如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入学、2021年7月5日及之后毕业,已经在杭工作,且学信网中载明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毕业生,自5月16日16时起,可于线上申请,领取这笔生活补贴。截至目前,从全国层面看,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至少有山西、河北、山东、浙江、河南等5个省份的6个城市对人才补贴政策做出完善,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范畴。

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与我们之前所理解和认知的“在职研究生”,不可同日而语,其与全日制研究生唯一的区别就是,录取后的学习方式不同,一个非脱产,一个脱产。至于录取的要求、标准乃至程序,以及具体的学习内容、考核标准、毕业要求,都是一样的。教育部8年前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然而,面对一轮又一轮的城市人才争夺战,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非全日制研究生却很难享受到高学历人才红利,在一些领域,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更是遭遇种种学历歧视。

如今不少高校的不少专业,都开始停招“全日制”,并调整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招生比例也越来越高。更有数据显示,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在职人员比例低,经过调剂的应届生占比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抱着只认“全日制”研究生的认知不放,带着有色眼镜看待“非全日制”,不仅不符合实际,也会落伍脱节于时代。而推动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研究生“同等待遇”,则是大势所趋。

在两年前,杭州就明确规定,2017年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两年内可“先落户后就业”,这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待遇是一样的。现在杭州又在人才补贴上,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一视同仁,可以说,在破除社会层面对“非全日制”的歧视上,在拆掉相关的“人为藩篱”上,又往前扎扎实实迈出坚定一步。

这既能让“非全”研究生们,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也让他们能够抬得起头来,从“学历偏见”的窠臼中走出来。同时,这类规定,还有极强的标杆价值和表率意义,有助于带动全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温柔以待。

不只是落户和人才补贴,在大家最为关心的就业层面,现在“非全”研究生的处境,也得到了极大改善。多年前教育部就要求用人单位和各地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和落户机会,现在越来越多的单位和企业,在招聘上不再设置“仅限全日制研究生”的条件。当然,仍有一些单位和企业仍对“非全”研究生存在歧视,对于这种情况,就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以更高的越轨成本倒逼这些单位和企业,在认知和执行层面,真正接受“非全”研究生。

此外,对于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研究生,仍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不对等情况,即在校期间,大多数学校的“非全”研究生,拿不到全日制研究生所享受的助学金、奖学金以及补贴。这就导致很多因为各种原因去读了“非全”的学生,读研成本较高,进而转化成了相对较大的生存生活压力。这一点,也亟待系统性改变。

既然是“同等待遇”,就当在方方面面不打折扣,不留死角,落实到底。以公平公正的学习环境、就业环境为“非全”研究生护航,让“非全”研究生可以无后顾之忧去学习和就业,使“不拘一格降人才”成为社会共识。在这件事上,不该再有任何争议和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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