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27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兽医全科类、水生动物类。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兽医全科类考试报考专业目录(附件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高校在读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兽医全科类考试。
(二)符合水生动物类考试报考专业目录(附件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高校在读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水生动物类考试。
(三)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兽医全科类考试。
(四)依法备案(登记)时间在2011年前(含2011年)的乡村兽医,可以报名参加兽医全科类或水生动物类考试。
三、报考方式与时间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4门科目,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考全部4门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1—3门)。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形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可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上查阅),获取详细操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31日—6月13日。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兽医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禽、牛、羊、犬、猫以及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二)水生动物类考试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学、组织及胚胎学,水生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鱼类药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微生物学,水生动物寄生虫学,水产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饲料与营养学,养殖水环境生态学,水产养殖学。
八、考试合格成绩认定
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3个连续年度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视为考试通过。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考试合格总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公布。如4门科目总分未达到考试合格总分数线,但单门科目达到60分的,视为单科成绩合格。单科合格成绩予以保留,3年内有效。
九、资格申请和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通过的人员,应按照各考区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报考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考试通过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须在取得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
十、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应选择原资格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任意考点作为申请地。证书每年补发一次,考生可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申请,申请时间为10月30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予补发。申请完成后,申请人应按各地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指定地点领取证书。
十一、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宜,按照《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及执业管理规定》执行。
(二)2021年继续在西藏自治区进行C类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试点工作。
(三)考生可依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农业农村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考前培训辅导。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