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处理意见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和处理意见为“撤销授权”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
这也意味着长春理工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这两所院校的会计硕士学位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21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结果为“撤销授权”的院校
沈阳建筑大学、艺术、撤销授权
长春理工大学、会计、撤销授权
长春工业大学、法律、撤销授权
景德镇陶瓷大学、会计、撤销授权
河南工业大学、法律、撤销授权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艺术、撤销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