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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烧掉女儿大学录取书被恨20年, 去世后女儿整理遗物时泪流满面

(我已加入维权骑士的版权保护计划,本文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抄袭,侵权必究,只允许原链接转发)

序言

见到本文标题,可能有很多朋友都觉得比较熟悉,因为见过本文标题的朋友不下千万人。

一是早在2018年,有篇故事就用了与本文差不多的标题在网上发表了,那篇故事又被很多自媒体作者转载或改写了,看到过相关故事的朋友一定不少;

二是就在2018年,我也用了本文标题写过一篇关于亲情、友情、恩情、道德之间的艰难选择的驳论文(目前已删除),我评论的就是那篇故事原作者的观点是否正确,以及评论区读者们的主流观点是否正确。我那篇文章全网阅读量已超过一千多万次(不计别人转载后的阅读量,只计我自己账号的阅读量),如果看过我那篇文章的上千万网友有缘再次见到本文,更会觉得本文很熟悉。

尽管我2018年那篇文章得到过上千万网友的赞同,但是,我觉得自己那次没写好,所以现在就有了重写一遍的冲动,也就有了本文。

配图来源于网络,图文无关

相关故事原文

这篇故事一直在被自媒体作者改写,至今包括视频版在内,已被改出了上百种版本。我能找到最早的版本,就是在2018年10月2日出现在网上的版本,只有短短766字。

在2018年10月2日当天就有多人转载过那篇故事,而且只能查看他们的发表日期,无法查看具体发表时间,看不出谁最先发表,暂无法确定谁是原作者。

不过,当日几人发表的内容都是一致的,还未被改写,我暂时也没有找到更早的发表记录,基本可以确定,那就是最初原版。

为避免平台系统将本文误判为抄袭,我就不直接复制进来了,现在我将该故事在2018年10月2日出现在网上的版本原文全文复制到图片上让大家看看。

相关故事原文

论点

看完图片上的原版故事后,应该有朋友已经发现问题了,该故事中关于录取书被烧后无法上大学的问题,其实根本不成立。

录取书被烧掉后虽然不能补办,但录取书并非唯一凭证,录取学校有档案,其实录取书被烧掉后并不影响上大学。

那篇故事里的主要问题虽然不成立,但这也并非本文要评论的重点,况且那些问题在我发驳论文之前就曾引起过上百万读者的争论,所以现在就有评论的意义。

现在可以假设那篇故事里的问题成立,可以假设录取书被烧掉后真的无法上大学(这本身也是那篇故事原作者要表达的意思,尽管那作者弄错了,但这才是他的本意),以此去判断故事中人物的是非对错。

因为,首先要假设该故事原作者说的问题成立,才有论点。如果直接将他的问题视为不成立,那么现在也没必要再评论什么了。

现在要评论的就是原作者的观点是否正确,以及评论区读者们的主流观点是否正确,评论道德问题才是我本文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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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边倒向着故事中的父亲

故事原作者的观点

故事原作者的观点非常明确,他认为故事中的女儿得到了补偿,再加上她得知父亲的 “壮举” 后,完全原谅了父亲,完全理解了父亲,而且作者只字不提故事中的父亲有没有错的问题,那作者显然是认为父亲的做法是对的,认为完全是女儿的错。

网友们的观点

网友们在评论区则更加 “疯狂”,除了一边倒向着故事中的父亲,夸这位父亲有情有义、知恩图报,是位伟大的父亲之外,还痛骂故事中的儿女不是人、禽兽不如等。

有些读者在评论区夸完了故事中的父亲,骂完了故事中的女儿,还强调自己因为太认同故事中父亲的做法,让自己都感动哭了。

那篇故事的评论区主要都是这类评论,而且都会得到大量其他网友的点赞,获赞数最高有超过上万次的。

而且,这篇故事每次被自媒体作者转载、改写发表后,评论区都是同样的情况,读者都是一边倒向着故事中的父亲(这现象,大家自己去搜索一下即可见到)。

反对故事中的父亲的评论

偶尔会见到有人在这篇故事评论区表示反对故事中父亲做法的,通常点赞数寥寥无几,而且还会引起其他网友群起而攻之,一致回复痛骂这类评论者(相关现象,大家自己去搜索一下即可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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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的父亲真的全对吗?

根据相关数据估算,我已见过超百万网友都认为故事中的这位父亲全对,女儿全错,但我却有些不同的看法。

故事中的父亲懂得感恩,仅感恩这一点来说,当然是对的。

但是,为何要牺牲女儿去报恩?

女儿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并不是父亲自身的一部分,也不是父亲的物品,可以随意处理。作为父亲,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将女儿作为条件交换的物品,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做法。

尽管当年战友救了故事中的父亲后,是有恩于他们一家人,故事中的女儿也是应该报恩的。

但是,既然女儿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当时也成年了,父亲也无权替她做决定,更何况这位父亲是先斩后奏替她做的决定(不经商量,直接烧掉录取书),是错上加错。

其实这位父亲是自己没能力用其它方式报恩,就将女儿作为牺牲品,将他人作为牺牲品,以达到自己报恩的目的,这是一种非常自私的行为。

自私、自作主张、先斩后奏,这些都是故事中父亲的错误行为,为了报恩,也并不是犯错的正当理由。

如果为了报恩,错误行为就可以看作是正当的话,那么,监狱里很多人都该放出来了。

至于这位父亲的经济能力问题,有很多办法可以解决,办法总是可以想出来的,完全可以做到让女儿和养子都能上大学,毕竟上大学的费用,用不了一座金山、银山那么多。

比如我国很早就实行了学生无息贷款;此外还可以募捐;可以半工读;可以找亲朋好友凑;还可以争取拿到各项奖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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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的女儿真的很错吗?

故事中的女儿,她受到了莫大的委屈,赌气其实是人之常情。

如果录取书被烧后真的会导致无法上大学,因此被毁了前途,试问这种事谁不会与父亲赌气?

她在整理父亲遗物时知道了一切真相,这时候,其实更多的是她在原谅父亲,是她在理解父亲。

因为她先理解了父亲,原谅了父亲,心里才接受了父亲以前的安排,她不再责怪父亲,才会希望父亲的在天之灵也原谅自己那些年赌气未尽孝道的事。

虽然不能说她与父亲赌气是对的,肯定有错,但问题首先是由父亲引起的,更错的是她父亲。

这都是不言自明的基本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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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争议的问题究竟是如何产生的?

那篇故事中的问题,其实都是些非常简单的基本道理,但为什么会出现争议?

我个人认为,争议源于以下概念有人没分清:

1.个体;

2.整体;

3.应该;

4.违背他人意愿(替别人做决定);

5.自私(牺牲别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6.重要性(国事与家事,父亲战友的牺牲与女孩失去上大学机会的牺牲);

7.对错(对错和重要性是两回事);

8.选择(故事中的父亲把女儿当牺牲品并非解决问题以及报恩的唯一选择)。

我发现那些评价故事中的父亲全对,女儿全错的人,其实他们大多数都把我以上列出的1、2、3、4条全弄混了。

他们开口便是应该报恩(第3条),所以就应当是应该(第3条)个体(第1条)整体(第2条)替别人做决定(第4条),4个概念混在一起同时来执行的观点。

再加上他们忽略掉的第8条(选择),以及第5条(自私)我很不明白这些人的逻辑思维……。而且上百万人当中,还大多数都是这样,这还是他们的主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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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那篇故事的评论区还有不少人总爱拿国事和家事的重要性说事,喜欢纠结战友的牺牲与女孩放弃上大学的机会,两种牺牲的重要性。

他们认为国事更重要,牺牲家事是对的。

但是,重要性与对错显然是两回事,而且,两者互不冲突,没必要硬扯到一起。

更何况,还有个人意愿的问题在里面(个体与整体),故事中的女儿作为成年人,她并非父亲自身的一部分,她是单独的成年个体,她有自己的选择权,任何人都没有正当理由去剥夺。

故事中的女儿,尽管她确实应该报恩,但她有权、有理由选择不以放弃上大学去报恩,她完全可以选择以后用别的方式去报恩,别人无任何理由违背她的个人意愿。

应该、个体、整体、重要性、对错,这5个概念能分清了,就没必要拿国事与家事说事了。

还有放弃上大学并不是唯一选择,“选择问题”是不该被忽略掉的第6个概念

就算是与她和平商量,让她自愿放弃上大学都是不对的,因为放弃上大学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选择,也不是唯一的报恩方式,更何况是先斩后奏,实在是过分!

总之,不应该让她放弃上大学,故事中的父亲不应该选择这种方式去报恩。无论是什么理由,让故事中的女孩放弃上大学都是错误的。

那么多人一边倒认为故事中的父亲做得很对,做得一点都没有错,还表示感动哭了,我就真的无法理解这些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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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还有一些人认为,故事中的女儿的生命都是父亲给她的,所以父亲有权替她做决定。

这种观点也实在令人费解,思想还停留在一千多年前。

父亲给了女儿生命,就能拥有她的一切权利,以及拥有一切相关权力吗?

还是很简单的道理,子女出生后就是个单独的个体,成年后就拥有一切个人权利,其他任何人无权剥夺。在道德上如此,在法律上更是如此。

以公认的道德标准为参考,或以相关法律为参考,这种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这种落后了上千年的思想,也就没必要反驳太多了,反驳多了,说出来都是伤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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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俩都没有错?

在那篇故事的评论区,还有一种观点也是比较多的,那就是说故事中的父女俩都没有错。

真的是父女俩都没有错吗?其实道理很明显,父女俩都有错,只是父亲错得更多而已。

女儿肯定有错,错在赌气那么多年,未尽孝道,连父亲最后一面也没能见上。

父亲错在自私,遇事考虑不周,区区10万元补偿,意义并不大,挽不回什么。

还有些人认为,故事中的父亲花的是自己的钱,他要给谁是他自己的自由。这种观点我不敢苟同,供子女上学是父母的义务,谈放弃首先就是不妥的。

养子与女儿,一个都不该放弃,放弃其中任何一个都是不对的。学历将会影响他们一生,怎可轻易言弃?

只能想办法解决两人上大学的问题才是最好、最正确的做法,无论谈放弃哪一个,但凡谈放弃都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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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年代背景

我清楚地记得,我在2018年发文反驳了那些人之后,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不愿意承认自己观点错误,有意找狡辩的理由。

在我的文章评论区,有一小部分人最后就剩下拿“那个年代”说事。

我索性就将他们口中的 “那个年代” 算出了到底是哪年。

根据相关文献记载,中国最近的一场战争,到1990年才结束,而且我方有伤亡,最后的摩擦在1989年,离我们并不远。

也就是中越战争,断断续续持续了10多年。[1]

从1989年再往前推10年,这期间的每一场战争放进这篇故事里都说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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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的女孩读完高中应该在18岁左右,且当是18岁吧。

加上她离家出走20年,她出生于38年前,也恰好符合她自称的 “今年38岁”。

她弟弟比她小1岁,她爸的战友把弟弟交给她爸的时候,她的年龄至少在1岁以上。因为她弟弟都出生了,她当时必然在1岁以上,所以她遇到战争那年的时间范围要减去至少1年。也就是38减1,得出37年的最大范围。

那就是用该故事发表年份2018年减去37,是1981年。也就是在1981年至2018年间的任何一场战争都是说得通的,包括最近的1989年那一场也说得通。

1989年距离故事发表年份2018年才29年,距今年2021年也才32年

拿这个范围内的最大限度来说,就算是1984年那一场,距离今年2021年也才37年,距离故事发表年份2018年才34年。

最大限度才30年左右,离我们才多远?

所以,道德观点上错了就是错了,应该承认,拿 “那个年代” 说事毫无意义。

更何况,那篇故事连主要问题都不成立,很明显是虚构的,作者又没有交代具体年份,怎么狡辩的人就凭空喊出了个 “那个年代”?再说,是非对错和年代关系并不大,除非远隔千百年,人们的思想变化太大,在道德问题上谈年代还有意义,但短短30年左右就拿来说事狡辩,实在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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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篇故事,在假设作者所说的主要问题成立的前提下,父女俩都有错,只是父亲的错很明显大于女儿。

父亲错在自私,不懂得尊重他人,遇事考虑不周;女儿错在产生误会后赌气出走,未尽孝道。

参考文献:

[1]倪创辉. (2010). 十年中越战争 下. 天行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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