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宪法学教学重点指南》,重点梳理34个重要条目,进一步规范高校宪法学教学,帮助广大任课教师把准吃透宪法学教学重点、讲好用好马工程重点教材《宪法学》。
《指南》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宪法文本出发,以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为宪法学教学的根本遵循,以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就宪法学教学的基本原则、教学要求、教学重点作出系统阐述,并就组织实施作出工作安排。
其中,要求宪法学教学体现宪法精神,以基础理论、国家制度、基本权利、基本义务、国家机构、宪法实施为重点,阐释政治与法治,讲清核心命题及主要内容,包括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权力监督和制约、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实施与宪法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宪法观念和宪法信仰等。
《指南》后附《普通高等学校宪法学教学知识体系》,重点梳理了34个重要条目,内容包含宪法的概念、历史与发展、根本性、最高性、政治性和规范性等,对宪法学涉及的重要知识点进行了分析阐述,对任课教师精准讲授宪法学各知识点给予指导和示范。
据了解,《指南》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牵头,法学类专业教指委相关成员和资深专家共同研制。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生 何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