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高校研究生张铭(化名)摊上事了!因为在知乎留言区匿名发了个回复,成为了被告。更加闹心的是,官司一审还输了, 一审被判侵犯名誉权,需要赔考研机构3000多元。
而且,这家叫 “文科考研网”的机构,并没有见好就收,不满最终的赔偿金额,还提起上诉了
按照该机构的说法,事件“真相”,起诉原因不是“差评”,而是“诽谤”!
好害怕啊!
导致张铭被起诉的,就是下面这条匿名留言。百十个字,也是有部分肯定成分在里边的。比如:不可否认是一个方便的好选择,是一个有利的补充。
但是,法院审理认为,张铭上述言论中“虎视眈眈”“网暴”用词系侮辱或诽谤原告,构成名誉权侵权。
问题在于,张铭并不是空口说白话,他是花了真金白银买了该机构的课程的。而且,在此前的微信群里,确实是存在着不说好话就让退群,并被“鞭尸”的操作的。
为张铭感到可悲的是,他在知乎上的匿名发言,一共16个赞,3条评论,成了被告,并且输了官司,简直匪夷所思。
而作为平台的知乎,并没有和自己的用户站在一起,删除了相关评论,置身事外!
这操作,个人感觉,被很多人信任的知乎,真的是有些跌份!
给好评有免费的资料可以领取,给差评的话,“麻烦退一下两边的群”!这操作,神了!
想不明白的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所谓的评价,打分体系,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此前,看到有商家、外卖小哥、滴滴师傅,因为差评大动干戈,甚至引发恶性事故的新闻。但总感觉,自己一贯地与人为善,实在服务差的,也就是不评价罢了。感觉这样的事情,应该是距离自己挺远,跟自己没啥关系。
但是,不得不说,某考研机构的操作,算是让人开了眼界,涨了见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似乎是没错,也是人家应有的权利!
问题在于,主审此案的兴宾区人民法院,还真地就“查明”了事实真相,判张铭侵权了!
对此,我应该说“葫芦僧判读葫芦案”,还是要说它“明察秋毫”,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个人认为,当一份判决,突破了绝大部分普通大众的认知水平的时候,建议相关机构,能主动地出来,给大众普法一下,也好让普通人明白,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
不知怎么的,这会想到的,居然是另一个问题:扶不扶?!